泰顺县公安局关于泰顺县方相连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债权申报公告
平安泰顺 2022-02-15 11:11
近期,泰顺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21年8月份以来,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下,犯罪嫌疑人方相连(女,浙江苍南人)、侯伟(男,江苏南京人)以投资做抵押贷款生意为由,高利为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现资金无法偿还。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现开展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登记等有关工作,请相关债权人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债权证明向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债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2月15日至2021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申报地点泰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泰顺县公安局一号楼409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翁警官、陈警官 0577-59287110
三、申报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出示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能证明债权存在的债权凭证、合同、文件等资料(包括借据、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代理公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泰顺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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