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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河南安阳市贞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公司集资案 2023.1.16……【资金清退】对贞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公司集资参与人集资本息剥离后余额实施第六次清退。
一、清退时间:2023年1月16日开始实施清退。
二、清退方式:依据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号,通过中国银行直接转账。
三、清退比例:此次清退按集资参与人集资本金余额的 1%实施清退。
四、集资参与人在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号如有变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相关手续到所属辖区处置办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由各县(区)处置办汇总,春节后报工作组统一办理。
【法院判决书】附:贞元集团案田福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10.29)
附:贞元集团案郝志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3.12)
附:贞元集团案沙少华、任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3.15)
龙安区人民法院认定:1995年2月,以安阳市郊万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安阳市燃气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骈运来)为主的六家集体企业,出资成立了安阳市贞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贞元集团)。1996年12月份,贞元集团股东变更成三个公司和一个自然人:即安阳市贞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贞元房地产公司)、安阳市贞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安阳市贞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梁廷梅(骈运来之妻)。上述三个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也均是骈运来、其父骈天申和其妻梁廷梅。骈运来为贞元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此后,骈运来又以其个人名义出资、以其控制的公司名义出资、以签订《代持股协议》委托他人代持股出资等方式,先后成立了安阳市贞元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安阳市新都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世纪公司)、安阳市嘉能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能能源公司)、安阳殷商物流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殷商物流工业园)、安阳市贞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贞元置业公司)、安阳市大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文化公司)、安阳市龙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发投资公司)等单位,形成了由骈运来实际控制的贞元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公司体系。
贞元集团决定对下属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命。集团和下属单位需要资金时,由相关单位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参加的决策小组,向贞元集团财务部对集资规模、收取方式、集资款调配使用、利息的调整等方面提出初步意见,贞元集团领导层和骈运来同意后,交由各集资单位实施。贞元集团对各个集资下属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各集资人员、单位无权自行决定相关集资事项和集资款的使用。
1997年以来,贞元集团实际控制人骈运来利用贞元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公司在安阳地区的地位及其影响,以贞元燃气公司为平台,采用预存气费送气票,用不完气票可以兑换现金,后演变为直接支付利息的模式,面向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以贞元集团公司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对筹集的资金返还利息的模式,面向不特定人员用其内部职工的名义吸收存款;以贞元房地产公司和新都世纪公司为平台,采用销售“预定房”无理由退款加利息的模式,面向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逐渐发展成以各下属公司财务科、燃气公司各个站点和购房俱乐部为网点,以高于国家银行存款利息的手段,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直至案发,上述贞元集团及其贞元房地产公司、燃气公司、石化公司、新都世纪公司、嘉能能源公司、殷商物流工业园、贞元置业公司、大道文化公司、龙发投资公司等十家单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核新产融(深圳)有限公司 2023.1.5……【法院通告】本院受理的(2022)粤0304刑初1号被告人张韬、严芳、管春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张韬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严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被告人管春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吴巧丽、王逢娟、王旭军、徐燕君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5……【法院通告】本院定于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22)粤0304刑初720号、747号被告人吴巧丽、王逢娟、王旭军、徐燕君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湖南盛大金禧案 2023.1.18……【警方通告】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0时0分至2023年6月30日24时0分。
登记对象:向“盛大金禧”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被告人朱鑫、万玉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简称“盛越达”案) 2023.1.17……【资金清退】关于朱鑫、万玉梅等十二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以下简称“盛越达”案),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了信息登记公告,公告载明的信息登记工作期限为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月5日,本院已定于自2023年1月18日开始向已登记确认成功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第一次清退。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集资参与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为最大程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依法开展对未及时登记确认的涉案集资参与人延长补充信息登记时间。
补充信息登记工作期限:15天(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其中1月21日至1月27日因春节假期顺延)。
第一阶段已登记成功的集资参与人不纳入本次补充信息登记范围。
被告人朱鑫、万玉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简称“盛越达”案) 2023.1.17……【资金清退】被告人朱鑫、万玉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以下简称“盛越达”案)涉财产部分由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前期已依法开展“盛越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资金清退。
本次清退自2023年1月18日开始。
根据本次应清退金额除以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集资参与人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为4.1%。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其中,本次向已确认损失的集资参与人清退总额为4561646.25元人民币。对在生效刑事判决中但未确认损失的人员、金额异议人员,根据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受损金额计算应得金额后予以保留。
本院已委托工商银行通过“电子存单”方式为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集资参与人在收到工商银行短信通知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钟福、郑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1.17……【资金清退】本院执行的钟福、郑鑫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责令退赔、罚金一案,将通过为集资参与人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集中发放案款。
该案目前已执行到位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2750000),退赔比例约为2.89%。
受损集资参与人可在2023年2月1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意网点领取退赔款项。
(据公开资料,(2022)赣0702刑初5号案件,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开庭日期为:2022-05-19、2022-05-20;当事人:江西福欣木业有限公司、郑鑫、钟福)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王秀玲等四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7……【资金清退】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
本次清退自2023年2月2日开始。
本次清退资金共1600899.24元。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2021-08-11,有媒体报道:日前,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王秀玲、郎旭涉嫌集资诈骗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陕西安康市汉滨区赵德连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7……【警方通告】赵德连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立案侦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赵德连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公安机关现敦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包括理财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配合调查取证,并将本人在赵德连等人有关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提成、佣金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指定账户。凡是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投案并退缴上述涉案资金的,可以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退缴涉案资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我局自受理此案件起,目前已有多名集资人员到公安机关配合取证,现仍有部分集资人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尽快完成侦查取证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凡在赵德连等人相关公司参与集资人员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配合取证。
密码保护:江苏泰州市兴化市1.11大邹镇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7……【警方通告】1.11大邹镇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已立案侦查。2022年12月份,我所已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受疫情原因、人员在外地务工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登记事项进行补充公告。
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本人身份证、会员名单、得会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参与“1.11大邹镇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事实的书面材料原件,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逾期未登记报案的,视为集资参与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请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
登记期限: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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