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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刘某等人(翠屏区翠之绿饰品经营部) 2021.12.21……警方通告。2021年6月17日,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办理的“刘某等人(翠屏区翠之绿饰品经营部)涉嫌集资诈骗案”大部分集资(出借)户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核对集资(出借)情况,但尚有部分集资(出借)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现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已归案,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出借)户至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收据<借条>复印件、借款协议复印件、出借资金转款依据、收息银行流水)到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密码保护:浙江慕峰远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黄金一号新疆冰川水”) 2021.12.24……“黄金一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查询。石明旭、洪昌志、徐欣强、罗献忠、吴钰佳等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为(2019)浙01刑初1号,平台公司为浙江慕峰远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黄金一号新疆冰川水”,以下简称“黄金一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就生效的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为及时清退案款,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现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告示,受损集资参与人可线上查询
云南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23……警方通告。云南楚雄市公安局正在侦办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该案涉及人员较多,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请在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群众,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楚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林海山(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埝头乡毛苏村人)非吸案 2021.12.23……警方通告。林海山(大名县埝头乡毛苏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大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凡在林海山处集资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密码保护:中海微银芜湖分公司 2021.12.22……警方通告。中海微银芜湖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徽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已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吉林省松原市浩瀚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2021.12.22……警方通告。需要再次对参与出借资金的群众开展取证核实工作,请参与出借资金的群众单面复印好“投资理财信息咨询与服务协议”中第1、3、10、11页合同资料,并于2022年2月10日前到宁江二分局经侦大队配合取证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桑丽华、乔永奎非吸案 2021.12.22……警方通告。经查,犯罪嫌疑人桑丽华、乔永奎夫妇自2010年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为全面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桑丽华、乔永奎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及出资人情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桑丽华、乔永奎涉嫌犯罪线索,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出资人务必于2022年1月10日前主动到翁牛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河北省遵化市广福商贸有限公司(同聚车友会) 2021.12.23……警方通告。现需要未到遵化市公安局报案的受害人自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合同、交款收据、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到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密码保护:闵界栋(中航生意贷2.0、好友邦众筹、新大仓集团有限公司、好友邦永利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凯洛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昊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12.22……(2021)沪0105执500号案件(下称“闵界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开通运行。线上核对确认期限:自2021年12月23日10时起至2022年1月23日17时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期限内合理安排确认时间,过期线上不再受理。
“百家和购物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12.23……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沈巍巍、饶益平、郑春喜、张金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涉财产执行一案(简称“百家和”案),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截至2021年11月30日,第一阶段涉案平台线上登记核实工作已完成,共计3314人完成注册登记,其中确认损失金额且符合案款发放条件的共计3072人。因退赔比例及退赔金额仍有可能发生变化,根据阶段性审计报告,第一阶段的分配比例为已确认损失金额的30%。本院将于2021年12月24日先行向上述3072名集资参与人发放该部分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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