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泰金服(中泰理财) 2019.12.26……丁一、张旭阳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计,2016年12月9日至案发,被告人丁一等人共向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29.36亿余元,造成8000余名投资人实际损失5.5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平台转让费用、炒股、支付高额借款利息、维系犯罪运作等灭失性处置……其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丁一将集资款用于炒股等是为了盈利,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其行为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性。2、起诉书指控丁一犯罪数额过高,应自丁一实际控制奥发公司即2017年4月始计算,且认定损失数额时应扣除已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相关资产等。3、丁一主动回杭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综上,请求对丁一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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