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詐騙短訊遭“通緝”?女大生墮騙局失五十四萬
2023-12-30 07:17
【澳門日報消息】3名男女分別墮入“公檢法”騙局,收到騙徒來電後信以為真,向對方透露銀行帳戶號碼及密碼,最終存款被人轉走,3人合共損失折合超過76萬澳門元。 其中一案非本地女大學生上月1日收到電話語音留言,對方自稱“澳門出入境部門人員”,指事主有掛號郵件,要求事主聯絡相關人員,否則將被限制出入境。事主按指示照做,對方指事主名下內地電話號碼發放大量詐騙短訊,隨後將電話轉接至“福州市公安局”。 事主按“公安”指示視像調查,對方出示“通緝令”,事主未疑有詐按要求提供銀行帳戶及密碼。直至本月上旬,騙徒再要求事主轉帳4萬元人民幣“手續費”,事主轉帳後再無下文,至近日查帳發現約54萬澳門元被人轉走,本月28日向司警局報案。 另兩案事主為1男1女,近日分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來電,被指名下電話發放大量詐騙短訊,2人接受視像調查期間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及密碼,事後查帳發現存款被人轉走,分別損失18.5萬多港元及3萬澳門元,二人向司警報案,警方正對案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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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
2023年12月28日周四9:44
粵澳警方合作偵破偷渡集團案 拘三內地漢
本局與廣東省警方就一宗偷渡集團案件進行聯合調查,發現犯罪集團以漁船為掩飾協助偷渡,經調查後掌握涉案漁船、偷渡點及集團成員等資料,且查悉其於今年12月26日中午協助兩名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澳,遂立即通報澳門海關進行聯合部署。
12月26日中午,兩名涉案犯罪集團內地男成員將漁船駛至內港並靠岸,船上一名內地男偷渡者離船登岸後,與較早前在附近等候的另一名涉案內地男子接觸並各自離去,本局人員遂立即上前截停兩人。同時,本局聯同澳門海關人員登船採取行動,於漁船上截獲兩名涉案犯罪集團內地男成員及另一名內地男偷渡者,並將涉案漁船扣押。
經查,兩名涉案犯罪集團內地男成員於珠海駕駛漁船接載兩名內地男偷渡者來澳,而另一名涉案內地男子則負責於岸邊把風並為偷渡者引路。每名偷渡者需繳付偷渡費人民幣55,000元。
與此同時,珠海市公安局人員亦在內地拘捕三名犯罪集團男成員,當中一人為骨幹成員。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犯罪集團、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等罪將三名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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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婦涉詐騙取走逾2000元白酒
2023-12-14 09:32

(澳門電台消息) 71歲本澳女長者涉嫌在北區近關閘的店鋪詐騙店員,認領 1支別人遺漏、價值 2,000多元的白酒,案發後被警方在街上截獲。
治安警接獲騎士馬路的店員報案,懷疑有人聲稱遺留白酒後取走離開。警員翻查監控系統,發現涉案女子到店鋪購物後,在門口整理物品期間,店員詢問是否有人遺漏白酒時,她聲稱白酒屬於她,於是取走離開。警方接報調查後,在三巴仔橫街截獲嫌疑人,她承認犯案,警方在她的住所內發現另 1支同類型白酒,女子涉嫌觸犯詐騙罪,被移送檢察院。
2女疑墮投資騙局共失逾240萬
2023-12-14 09:12
(澳門電台消息) 2名本澳女子懷疑墮入投資騙局,合共損失逾 240萬。
司警稱,受害人透過社交軟件認識 1名女子,對方遊說她下載指定平台開設帳戶投資股票,受害人先後存入 145萬元投資,一度顯示成功獲利,當打算提款時,被自稱基金經理的人以未有完成新股程序為由拒絕提款,受害人信以為真並繳交 5萬港元作保證金,但之後被對方拉黑,懷疑受騙報警。
另一宗案件的詐騙手法相若,受害人存入95萬用作投資股票,曾成功提現 2.5萬,但再次提現時被要求交付 13萬保證金,她懷疑被騙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再接8人墮騙局共失款逾280萬元
2023-12-13 16:58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再接獲 8宗懷疑涉及公檢法的電話騙案,共涉及款項約 283萬元。
司警稱,墮入騙局的 2男 6女,其中 4人是本澳居民,他們分別接獲假冒內地公安或電信部門等的騙徒來電,對方聲稱懷疑受害人在內地開設的電話號碼涉及發放詐騙訊息。8名受害人按對方指示填入個人資料後,發現銀行戶口的款項被人轉走,各人報稱損失的金額由將近 5萬澳門元至 100萬多元人民幣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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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留學澳生疑遭公檢法詐騙失近82萬
2023-12-05 09:13
(澳門電台消息) 在澳洲就讀的本澳青年懷疑遭“公檢法”電話詐騙,報稱損失近 82萬港元。
司警表示,受害青年今年 (2023年) 10月於澳洲上學期間,接獲自稱 “澳洲電訊”的男職員來電,稱受害人在北京的澳洲電訊公司註冊的澳洲電話號碼,涉及多宗詐騙案,之後被轉接 “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局”,再被騙徒指在澳洲開辦的銀行戶口涉及多宗跨國洗黑錢案。受害人被要求“配合調查”及“取保候審”,他在之後的 1個月內,合共將 81.9萬港元分多次匯入指定戶口。
司警表示,受害人及後向家人提及事件,懷疑遇到騙案,並在回澳後到警局報案求助。
再有長者疑墮中獎騙局失逾28萬元
2023-12-05 09:26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再接獲有長者懷疑墮入假中獎騙局,被騙取信用卡資料,盜刷 28.2萬元,受害人接獲銀行通知信用卡有異常刷卡紀錄,發現被騙。
案情顯示,受害女長者上週四 (30日)於“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接到前同事訊息,對方要求受害人提供信用卡和銀行帳戶資料,用以收取獎金 2,000港元,及後騙徒又以多種理由要求受害人提供刷卡交易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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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涉為詐騙集團清洗黑錢
2023-12-01 12:05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拘捕 2名分別本澳和內地男子,涉嫌為詐騙集團藉兌換款項清洗黑錢,共涉及約 150萬港元。
2名受害人均為內地男子,其中 1人在賭場贏錢後,用將近60萬港元,與換錢黨兌換人民幣,受害人轉帳後發現他的銀行戶口被內地警方凍結,懷疑有關款項涉及詐騙。司警調查期間,發現另一名內地男子被騙徒以同樣手法行騙,損失 90萬港元。涉案 2名男子被司警截獲,有人聲稱收取 2,000港元報酬,與人兌換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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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局加強預防和打擊練功券詐騙犯罪
來源:司法警察局(PJ)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7:45

近年本澳娛樂場及周邊不時發生涉及“練功券”假鈔詐騙案件,造成巨額錢財損失。為更有效遏止相關犯罪活動,司法警察局加強預防和打擊相關犯罪力度,竭力保障市民和旅客的財產安全。
根據司警局相關案件資料,自今年11月以來,涉及“練功券”假鈔詐騙罪案大幅飆升。為更有效遏止相關犯罪活動,司警局採取預防及打擊雙管齊下的策略,在預防方面,局方持續派員加強巡查娛樂場及周邊,將被截獲的懷疑從事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人士送交相關部門作禁入娛樂場、遣送離境或禁入境處理。同時,因應近期本澳舉行格蘭披治大賽車,來澳旅客大量增加,司警局除了加派人員巡查各區娛樂場及周邊地點,震懾不法分子,亦進行預防“換錢黨”及“練功券”詐騙防罪宣傳,提醒市民和旅客加強警惕,慎防墮入詐騙陷阱。
另一方面,司警局加強打擊“換錢黨”及“練功券”詐騙犯罪,於11月1日至22日期間共偵破19宗涉及“練功券”假鈔詐騙案件,涉及損失金額合共約360萬澳門元。行動中共拘捕21名涉案嫌疑人,司警局經調查後已悉數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時,局方亦繼續深入調查相關案件,並已將案件通報內地警方,請求協助追查其他涉案人士。
司警局將持續密切注視社會治安形勢變化,適時調整警務部署,加強預防和打擊包括“換錢黨”及“練功券”詐騙在內的各種不法活動,維護社會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大眾的財產安全。
警情通告:警惕假冒一戶通釣魚短訊 慎防個資及信用卡資料被盜
來源:司法警察局(PJ)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21:59
司警局呼籲市民警惕假冒一戶通釣魚短訊
司法警察局今日接獲社會保障基金檢舉,指有人冒充社會保障基金發出釣魚短訊,內容以更新個人訊息為由,要求市民點撃短訊內附帶的連結,否則將會影響社保的給付。
點撃連結後,會跳轉到一個與“一戶通”介面極為相似的釣魚網站,畫面會要求市民輸入帳戶名稱及登錄密碼,及後,網站訛稱因需核實市民的身份,故需輸入信用卡資料(包括卡號、有效期、持卡人姓名及安全碼)作身份認證。
司法警察局反詐騙協調中心作出強烈呼籲,市民若收到上述訊息,切勿點撃有關連結及輸入帳戶資料或信用卡資料,以防有關資料被盜用。如對收到之訊息有懷疑,應致電相關機構進行核實,如懷疑遇騙,可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 7777 或報案熱線993求助。
公職局呼籲市民 提防假冒訊息
來源:行政公職局(SAFP)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20:29
公職局發現有人假冒一戶通發出的釣魚短訊,內容要求事主登入假冒網站,提供個人資料。
當局呼籲市民,小心保護個人資料,如對收到之訊息有懷疑,請致電相應政府部門核實,切勿點擊不明連結及輸入個人資料。如懷疑遭到詐騙,應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 7777 或報案熱線993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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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換錢黨涉練功券詐騙逾26萬人民幣
2023-11-13 12:09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再偵破有換錢黨用練功券兌換詐騙,拘捕 2名內地男女,涉款逾 26萬元人民幣,並起出合共 400張練功券。
司警表示,首名內地受害人上週六 (11日)透過微信群組相約案中 39歲嫌疑女子換錢賭博,在路氹城娛樂場大堂按對方指示匯入近 19萬元人民幣到指定內地戶口後,發現對方交出的 1疊現金僅第 1張為真鈔,其餘均為練功券。而另 1名內地受害人於同日晚上被案中 47歲內地嫌疑男子以同樣手法詐騙,報稱損失 7.5萬元人民幣。
司警表示,被捕的 2人為朋友關係,相信他們受聘同一個犯罪集團來澳詐騙,他們均稱事成後可獲 3,000元人民幣報酬。
8名本澳居民疑墮釣魚短訊騙案
2023-11-11 18:57


司警接獲多名本澳居民懷疑墮入釣魚短訊騙案,合共損失約19萬澳門元。
社工局1至3季接110宗賭博失調求助
2023-11-11 16:11
(澳門電台消息) 社會工作局防治問題賭博處處長胡綺梅表示,今年(2023年)截至第 3季,賭博失調人士中央登記系統已收到 110宗求助個案,與疫情前相若,3成屬嚴重失調個案、7成是輕度及中度失調個案,面臨債務問題,求助者主要為 30至 39歲人士。她又指出,隨旅遊活動開放,賭博失調求助個案中,訪澳旅客比例上升,約為 30%,明年(2024年)負責任博彩推廣將針對訪澳旅客。
胡綺梅指出,當局重視時下青年流行的機率遊戲(盲盒、夾公仔)影響,已加強和社團、學校合作,希望從小教導學生預防賭博,明年起亦將分階段開展針對家長的教育工作,設立家長小組,計劃從低年班的家長開始,灌輸健康理財價值觀。
她又稱,社工局與民間機構及學校推行的精明理財推廣計劃,至今已接近 60間學校參與、4.2萬名學生參與。而去年和今年有 27間娛樂場和其他博彩場所,申請負責任博彩執行指標。
另外,新青協舉辦嘉年華活動,設有攤位遊戲及舞台表演,希望加深市民對負責任博彩的認識,推廣理財規劃的重要性,有不少市民參與。
註:此稿於 16:43更新。
3人墮投資騙案失500萬港元
2023-11-11 09:20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接獲 3宗投資詐騙案,受害人合共報稱損失約 500萬港元。
其中 1名受害本澳女子在手機通訊軟件認識 1名男子,對方遊說她下載應用程式投資虛擬貨幣,期間帳戶顯示獲利,但提現不果,受害人被客服要求需達到指定“交易目標”才可提現,至本月 (11月) 4日共支付了 200萬元後,再被要求支付手續費,懷疑被騙並報警求助。
另一宗騙案的受害長者上月認識自稱交易平台維護員的女子,指有內幕消息投資虛貨幣穩賺,受害人按指示下載應用程式投資,初期成功提現,日前再轉帳指定香港帳戶後,收到香港反詐騙中心來電,指帳戶涉及收取騙款,受害人再登入程式不果,懷疑受騙,損失逾 173萬港元。
亦有受害人見到網上投資廣告,聯絡“投資助理”,對方訛稱投資股票每日可獲投資額 3%至 5%利潤,起初帳戶顯示獲利,對方再以有“新股”認購可多賺為由,不斷向受害人索款,受害人向朋友借錢時始知被騙,損失 127萬港元。
マカオ、虚偽の詐欺被害通報した中国人の女を逮捕…交際相手と金銭トラブルで口論の末
2023/11/13 8:43社会・政治
マカオ治安警察局は11月12日、虚偽の通報を行った中国人(中国本土からの旅客)の20代の女1人を虚偽の通報を行ったとして「誤用及び虚構危険シグナル」の罪で逮捕、検察院送致したと発表。
同局によれば、11月8日午後、女からマカオ半島孫逸仙大馬路にあるホテル内で男に14万人民元(日本円換算:約290万円)を騙し取られたとする通報が寄せられたとのこと。
通報を受けて現場に駆けつけた警察官が通報者の女と詐欺加害者とされる男に接触したところ、両者は交際しており、中国本土で金銭の貸し借りをめぐってトラブルを抱えており、当日マカオで口論になった際、女が激情して警察に電話をかけ、嘘の話をしていたことが発覚したとい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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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司警教室
2023年11月10日周五21:58
四內地女子涉兌換貨幣詐騙被捕
本局於2023年11月8日先後接報四宗兌換貨幣詐騙案,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隨即跟進調查。
四名內地男女事主報稱分別與“換錢黨”成員協議以人民幣兌換港元,進行交易時按對方要求轉帳到指定銀行帳戶,及後均發現所收取的鈔票全為俗稱“練功券”的假鈔,隨即通知酒店保安,相繼將四名“換錢黨”成員當場截獲;四宗案共有四名涉案女子,四名事主損失合共約57萬人民幣。
本局經調查後,查悉四人同屬一詐騙團伙。四人均承認犯罪,供稱經社交平台被上線招募,按指示前往珠海其他成員處取得“練功券”後帶來澳門,再與事主交收;各人事成後可獲得人民幣700至3,000元不等的報酬。
本局以詐騙罪及犯罪集團罪將四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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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涉兌換貨幣詐騙被拘
05/11/2023
2023年11月5日,本局接獲治安警察局通知,路氹城區一酒店房間發生懷疑兌換貨幣詐騙案,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跟進調查。
案情顯示,內地男事主透過他人介紹向一名“換錢黨”以13.25萬元人民幣兌換14萬港元,並相約到事主租住的酒店房間內交易。涉案內地女子應約前來,事主將相關款項轉至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當點算涉案女子交付的三疊港元鈔票時發現全是俗稱“練功券”的假鈔,遂報警求助。
涉案女子承認受他人招攬來澳與人兌換貨幣,收取日薪3,000元人民幣,並稱不知悉相關紙鈔是“練功券”。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巨額)罪將涉案女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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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涉電信詐騙案嫌犯被羈押
來源:檢察院(MP)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7日 11:55
日前,警方接連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案件,分別拘留兩名香港男子,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中,涉案香港男子疑夥同其他涉案人士,於本年十月期間先後向四名本澳長者作出詐騙行為,相關嫌疑人以電話冒充被害長者的親屬,編制各種藉口訛稱被害人的親屬因事急需款項,彼等要求被害人準備現金,並由涉嫌男子冒認律師來澳收取騙款,首宗案件涉款約三十六萬澳門元。
次宗案件中,涉案的另一香港男子亦涉嫌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先後向兩名本澳居民進行詐騙,該案涉款約三十七萬澳門元。
兩宗案件中,首宗案件的嫌犯涉嫌觸犯四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次宗案件的嫌犯則涉嫌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3款結合同一條文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另加一項同一法條即第211條第4款a)項所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
根據法律規定,觸犯“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五年徒刑或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司法訊問,考慮案件犯罪事實的嚴重性,為避免兩名嫌犯逃離本澳及擾亂訴訟程式,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於兩案分別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上述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
近期,電信詐騙案件不斷發生並令被害人承受嚴重的財產損失,為此,檢察院提請市民多加警惕,並留意警方發佈的反電信詐騙宣傳訊息。倘收到要求支付款項的可疑來電,請務必向親友核實,勿輕易向陌生人轉帳或交付款項。倘懷疑有詐騙事件,市民應盡快向警方或檢察院檢舉,藉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和及時打擊相關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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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騙案增司警指歹徒花盡心思誘騙 加強情報交流打擊
2023-10-30 HKT 08:56
司警反詐騙協調中心負責人張遠鴻形容今年以來,電訊網絡詐騙相當高發和十分嚴峻。(鄭月明攝)
事主李小姐說,當時因為好驚個人身份資料被盜用所以就信了騙徒會幫她。(鄭月明攝)
駐澳門記者鄭月明在《透視大中華》報道
澳門的電話及網絡詐騙案有上升趨勢,今年首8個月,涉及電訊詐騙案的損失超過1.6億澳門元,按年增加近一倍。澳門司警反詐騙協調中心表示,詐騙模式林林總總,騙徒花盡心思令受害人上釣,呼籲市民小心提防。
有受害人說,兩周前收到訛稱香港中聯辦的來電,指收到不少香港市民投訴,懷疑她登記的內地電話涉及詐騙案。由於對方講出自己資料,不虞有詐,墮入圈套。她按視訊中訛稱北京公安的人員指示,將錢集中在自己一個銀行戶口後,在網上填報對方提供的申報書,之後帳戶內的20萬元被轉到香港另一間銀行,無法追回,只能報警。
根據司警統計,今年首8個月,有240宗電話詐騙案,按年上升2.3倍;網絡詐騙案,例如俗稱的殺豬盤、網戀、演唱會門票等就有480多宗,上升百分之23。
司警今年4月成立反詐騙協調中心,負責人張遠鴻形容,今年電訊網絡詐騙既多亦嚴重,受害人不少是到澳門讀書的學生,騙徒花盡心思令受害人上釣,包括在視頻中穿上警服、佩帶警員證、從背景的公安大樓行出來等。
他說司警會與鄰近地區的警方加強情報交流,亦與銀行及電訊業建立一系列措施,預防騙案,包括緊急止付、可疑匯款勸退、以及在詐騙帳戶預警等。今年上半年已成功止付及勸退超過300宗個案,涉及金額接近7800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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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換錢黨涉用練功券詐騙被當場識破
2023-10-27 16:35
(澳門電台消息) 42歲內地換錢黨涉嫌以約 300張練功券詐騙兌款,被人當場識破。
事發於昨日 (26日)凌晨氹仔 1間酒店內,受害的內地男賭客較早前透過微信換錢群組聯絡案中換錢黨,打算以人民幣兌換 20萬港元用作賭博,並相約對方在酒店客房內交易。受害人按換錢黨指示存款到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後,點算港元現鈔期間發現全部均為練功券,馬上截停正想離開房間的換錢黨,對方當時僅退還 4,600元人民幣,於是報警求助。
涉案的換錢黨向司警辯稱,於微信群組應不知名人士要求到珠海取得練功券來澳交易,事成後可獲 1萬至 2萬元人民幣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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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子涉助犯罪集團收騙款案被捕
2023-10-21 09:37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跟進調查早前偵破的 1宗電騙案有新進展,拘捕懷疑是犯罪集團“上線” 的 1名男子,他涉嫌指示早前落網 2人負責收取騙款。
司警深入調查 2月發生的“猜猜我是誰”電騙案時,再鎖定涉案的 1名 18歲男子,至星期二(17日)他經關閘入境被捕。被捕男子承認曾按另 1人指示,與 2名朋友一同收取款項,但由於個人原因,他沒有回澳,只是遙距指示 2名友人收款,而事成後 3人可獲騙款的 5%作為報酬。
被捕男子辯稱不知道款項為電騙贓款,以為是協助他人收取賭資,他涉嫌觸犯犯罪集團、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女外僱疑墮網上騙局失45萬港元
2023-10-21 09:20
(澳門電台消息) 女外僱疑墮網上騙局,誤信他人合作炒賣演唱會門票圖利,損失 45萬港元。
被害人今年 (2023年) 8月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 1名人士,對方聲稱可原價購買大量不同演唱會的門票,被害人至上月 (9月)成功透過對方購買到2張總值 3,000元的演唱會票,並成功入場。之後有人提議合作炒賣演唱會門票轉售圖利,從中賺差價,若被害人出資可取得 8成利潤,被害人信以為真,與男網友多次見面並親手交付 45萬港元現金,其後網友失聯,她懷疑受騙,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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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疑墮詐騙案損失逾15萬
2023-10-19 09:30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再接獲 5宗詐騙案舉報,合共損失逾 15萬元,其中 2人懷疑墮入公檢法騙案。
當中 1名本澳男子在上週五 (13日)接獲來電,對方聲稱他的電話號碼涉及發送大量不法短訊,其後轉至自稱“公安局”被要求線上辦案,並發送“通緝令”和“取保候審”等文件,受害人信以為真,按指示將 9萬港元存入指定香港帳戶,但及後在網上發現防詐騙等相關資訊,懷疑受騙報警;另一受害本澳女子,被類似手法詐騙,對方要求她手機同屏線上辦案,期間收到 3個驗證碼短訊,之後翻查帳戶發現被轉走近 3.5萬元。
另外,1名本澳男子墮入刷單騙局,被告知每次關注或點讚短視頻即可獲利,司警懷疑對方透過有關連結植入木馬程式,受害人銀行帳戶被轉走 1.9萬元;其餘 2宗則涉及積分兌換短訊詐騙和演唱會門票詐騙,分別損失 6,050元和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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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升學內地女生墮騙局失51萬港元
2023-10-14 09:07
(澳門電台消息) 司警再接獲 4宗騙案,共涉及款項 96萬多元,其中 1名在本澳升學的 20多歲內地女學生,報稱損失 51萬港元。
司警稱,這名女學生墮入公檢法騙案,她的手機接獲來電,對方聲稱懷疑她涉及清洗黑錢,要她在銀行戶口存入款項作資產審查,受害人向父母借款 51萬港元存入戶口,其後發現款項被轉走。
另 1名同樣墮入公檢法騙案的本澳男子亦接獲來電,對方聲稱懷疑他涉及發放大量詐騙訊息,受害人將 20萬元存入戶口後全被轉走。
另外 2宗騙案的受害人,分別在網上填寫問卷,以及被人遊說投資虛擬貨幣,分別損失 13萬和 1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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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消息:澳門殺豬盤28人中招 投資詐騙掠2500萬元
2023年9月24日週日
【本報訊】澳門發生一宗「殺豬盤」投資詐騙案件,7名介乎26至34歲男子涉案被捕,當中5人任職保險經紀。執法部門懷疑有人幫詐騙團夥以澳門保單開設多個銀行帳戶收取騙款。事件中,至今共28人被騙,涉案金額約2,500萬港元,騙款被存入13個澳門銀行帳戶後,隨即被轉帳到十多個外地帳戶並提取,當中最高有人損失約800萬港元。
成功提現數百元氹落疊
案情指,有跨境詐騙集團8月下旬至9月初,透過社交平台刊登「投資A股必贏」的廣告,吸引多名澳門居民加入投資群組,並按群組「助理」指示下載指定投資軟件。當中5名報案人先後投入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至13個指定銀行帳戶,期間顯示有錢賺,各人一度成功提現數百至數千元。眾人食髓知味愈陷愈深,再按「助理」指示存入更多款項「抽新股」,惟無法取回本金,遂報案求助。執法人員接報調查發現再多23名潛在受害人,與銀行一同阻截100多萬港元匯出。
當局指,人員早前截獲一名受聘於涉案犯罪集團的內地男子,曾收取950萬港元騙款,負責招攬內地人在澳門購買保險,並藉此開設銀行帳戶收取騙款,疑犯由同夥安排的保險經紀開兩份保單,並透過保單在澳門3間銀行開設帳戶及將資料交給同夥,事後獲得1.4萬港元報酬。人員其後在澳門多區及青茂口岸、外港碼頭截獲其餘6人,包括5名保險經紀,涉協助數十名內地人購買保單,再到澳門銀行開帳戶,甚至一張保單開多個銀行帳戶。有人聲稱知悉相關資金有問題,但為簽單及獲取報酬未有理會,事後獲利2,000至7萬元不等。另有一名無業男子負責提取犯罪集團匯入其戶口的23萬港元款項,到澳門皇朝區交付予陌生男子,獲取3,450港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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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女子涉相當巨額詐騙及偽造銀行匯款單被拘
01/09/2023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就日前偵破的一宗偽造銀行匯款單案件作跟進調查,再查獲一名涉案本澳女子身份。案情顯示,涉案本澳女子聯同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出納員,以七張偽造銀行匯款單將一醫療機構戶口內多筆款項轉帳至外地多個銀行戶口,導致醫療機構損失約二百萬澳門元。
據查,該醫療機構從未作出相關匯款,匯款單上的簽名均為偽造,該名女出納員已於8月30日就逮並移送檢察院偵辦。
8月31日,本局在治安警察局協助下截獲涉案本澳女子,其承認從涉案女出納員手上取得醫療機構印章後,以仿冒簽名的方式偽造了七張匯款單,並向銀行提交以進行詐騙。本局人員於調查期間發現三名涉案男女均被詐騙集團利用犯案, 已就此另立案卷調查。
本局以詐騙(相當巨額)及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將涉案本澳女子送交檢察院偵辦。
本澳女子涉偽造銀行匯款單被拘
30/08/2023
2023年8月28日,本澳一醫療機構代表向本局舉報,指有人以七張偽造銀行匯款單將醫療機構戶口內多筆款項轉帳至外地銀行戶口,而負責向銀行提交匯款單的醫療機構女出納員,於當天沒有上班且失聯。本局接報後,即時透過與外地警方的合作機制成功止付大部分騙款,但仍有約二百萬澳門元騙款的去向尚在追查。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查悉,醫療機構從未作出相關匯款,匯款單上的簽名為偽造,而有關匯款單由涉案女出納員及一名男子向銀行提交,事後兩人先後離澳。2023年8月30日,本局於涉案女子經氹仔客運碼頭入境本澳時將其截獲。
涉案女子承認犯罪,本局人員經調查確定其是被詐騙集團利用犯案;此外,在調查本案期間,涉案男子前來本局自首,並向本局供述犯案細節,本局人員查知其亦是誤中電詐集團騙局後被招攬參與作案,就此另立案卷調查。
本局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及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將涉案女子送交檢察院偵辦。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年9月5日 星期二
女高管“特務”被騙二千八萬
“戴罪立功”詐騙醫療機構案再拘一人
女高管“特務”被騙二千八萬
【本報消息】司警較早前揭發一宗電騙集團利用本澳某醫療機構女出納“戴罪立功”,偽造文件令該機構損失至少二百萬元。經警方後續調查後,再有一名本澳女子落網,其涉嫌同樣被犯罪集團利用“戴罪立功”,負責按指示偽造匯款單據,除協助犯罪集團詐騙外,其自身更被騙去二千八百萬港元。
涉案本澳女子姓文,四十八歲,報稱某私人機構管理層,其涉相當巨額詐騙送交檢察院處理。
住宅信箱收“拘捕令”
案情指,司警上月底揭發本澳某醫療機構潘姓女出納疑誤信電騙騙徒假扮的“澳門衛生局”職員來電,指其涉嫌發放大量醫療詐騙訊息犯罪,為“戴罪立功”化身“特務”卧底,調查自家醫療機構,並交出醫療機構帳戶資料及印章予另一名在逃“特務”(文姓女子),偽造醫療機構匯款單據實施詐騙。
司警經後續調查後,於是上月三十一日,在氹仔北安碼頭入境處截獲上述文姓女子,經查問,其承認從潘女手上取得有關印章,再冒認醫療機構負責人簽名,偽造匯款單據。警方經調查後,相信文姓女子亦是被電騙集團利用,於本年三月,其亦收到假“澳門衛生局”來電,指涉嫌散播不實訊息,未幾住宅信箱即收到印有其資料的“拘捕令”,因此深信自己涉案,本年三至八月間,按騙徒指示分三十多次轉帳共二千八百萬港元到指定的香港帳戶,用作“資金審查”。期間並按指示“戴罪立功”,與潘女出納一同詐騙醫療機構。
司警呼籲居民提防電話詐騙,強調警方不會要求居民透過語音和視像電話作即時辦案程序,居民亦切勿受對方威嚇利誘,淪為騙徒犯罪工具而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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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男地產中介涉詐騙及信任之濫用被捕
28/08/2023
本局於今年8月下旬先後接獲三名於本澳就讀大學的內地學生報案,指透過社交群組認識的本澳男地產中介的協助租住本澳住宅單位,但被對方騙取租金,三人損失合共約87,300港元。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查悉,該名男地產中介訛稱續約並一次過繳交一年租金可享九折優惠,騙取首名報案的內地學生及其兩名室友合共160,900港元;以及收取次名及第三名報案的內地學生及其兩名室友合共54,400港元後未轉交予業主。
本局人員於8月31日尋獲該名男中介,其承認未經業主同意私自向租客收取租金,騙取約40個單位合共約210萬港元租金用於個人投資股票,雖其後陸續替各租客繳交約150萬港元租金,但因投資虧蝕,尚有15個單位合共60萬港元租金未交還予業主。
本局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及信任之濫用(巨額)罪將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由於涉及事件的眾多內地學生於暑假離開後尚未回澳,本局將會密切跟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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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女子涉詐騙資助被拘
22/08/2023
2023年2月,本局應檢察院要求,跟進調查本澳一舞台劇劇社涉嫌詐騙特區政府資助的案件。
案情顯示,涉案劇社於2019年曾公演一齣音樂劇,且憑該劇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資助獲批;2020年該劇社又向同一部門申請以線上錄播方式發佈一齣音樂劇的財政資助,獲該部門批出26.95萬澳門元資助,且已完成有關劇目的公開播放及遞交活動報告;及後,有關資助工作轉由另一資助部門跟進,該資助部門覆核申請材料時,揭發涉案劇社只是將2019年演出且已獲批出資助的音樂劇重新剪輯播放,資助部門要求涉案劇社的本澳女會長解釋,其承認剪輯已獲批出資助的音樂劇進行線上播放來騙取更多資助。鑑於涉案女子遞交之活動開支報告與事實不符,資助部門遂向檢察院作出檢舉。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接案後於2023年8月22日在涉案女子住所將其拘捕,其拒絕合作;鑑於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女子實施犯罪,本局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及偽造文件罪將之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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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治安警察局社區警務
2023年8月11日
【治安警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件】
8月4日,治安警察局駐守鏡湖醫院之警員接獲一名女事主求助,指其被一名男子詐騙。
本局派員調查,女事主指今年5月在本澳娛樂場認識了一名崔姓男子,隨後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至6月24日,崔某指其母親患病急需金錢進行治療,便向女事主借錢。女事主答允後在6月至7月期間,透過微信多次向崔某轉賬,合共金額約330,000元人民幣。
7月下旬,女事主向崔某查問其母親狀況,崔某指母親於日前在鏡湖醫院病逝,以及需要金錢辦理身後事。期間,女事主曾要求崔某出示住院記錄及死亡證明,但崔某一直未有提供。7月30日,女事主來澳與崔某會合,至8月4日,崔某與女事主前往鏡湖醫院查詢母親住院記錄,但醫院職員告知沒有相關記錄,女事主感覺被騙,故向駐場警員求助。此外,女事主留澳期間還有多筆向崔某轉賬的記錄,合共金額約96,800元人民幣。
經調查,崔某承認犯案,指6月下旬至7月在本澳娛樂場賭博輸掉大量金錢後產生詐騙念頭,故向女友訛稱母親患病以詐騙金錢。及後,女友不斷查問其母親情況,其便捏造母親病逝以繼續博取女友的信任,並以需要金錢辦理母親身後事再次詐騙金錢。另外,所有詐騙獲得的金錢已在娛樂場內輸光。
涉案人士崔某為30多歲的內地居民,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11條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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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告】提防“兼職點讚”騙局 切勿向他人提供銀行驗證碼
澳門警察總局 2023-08-12 21:22 发表于中国澳门

近日司法警察局接獲多名市民舉報,指有騙徒在網上社交平台發佈招聘廣告,當事主聯絡招聘方後,對方便會聲稱所招聘之職位已滿,並向事主介紹另一兼職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是在網上點讚指定貼文,完成後便可獲得相應報酬。
當事主按指示在指定網站註冊及完成任務後,對方即要求事主在該網站上填寫個人身份、銀行帳戶資料,以及由銀行發送的動態短訊驗證碼,聲稱用作收取報酬。然而當事主填妥資料後,不但未能收到報酬,更發現其銀行帳戶內的資金被他人轉走。
司警局再次呼籲市民求職須謹慎,切勿向他人透露個人身份及銀行驗證碼等資料,提防網絡招聘陷阱。
如懷疑遇到詐騙,應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
【警情通告】司警局呼籲市民警惕訛稱槍決通知詐騙短訊慎防個資被盜用
澳門警察總局 2023-08-11 23:45 发表于中国澳门
警情通告

近日,司法警察局發現有不法分子向市民發送附有不明連結之短訊,訛稱事主“因涉及詐騙缺席出庭,要求事主點擊連結及下載不明程式,否則將被擊斃”,企圖威嚇事主下載不明程式。
為此,司警局呼籲市民,對此類威嚇性短訊提高警惕,切勿輕信短訊內容、點擊連結及下載不明應用程式,以防不法分子透過惡意程式在後台竊取個人、通訊或財務資料。如懷疑遭到詐騙,應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 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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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為籌賭資合謀騙換錢黨10萬港元
2023-07-25 16:25
(澳門電台消息) 3名內地旅客攜帶 8萬港元在賭場輸光後,合謀詐騙 1名內地換錢黨,獲得 10萬港元賭資後再次賭博。換錢黨發現 3名嫌疑人無轉帳後,懷疑受騙報案,但向警方訛稱其背包的現金被人盜取,之後被警方揭發換錢黨身份。
這宗騙案由司警和治安警聯合偵破,案發在昨日(24日)凌晨,受害人在路氹城區酒店門外遇到其中 2名嫌疑人,雙方協議以 10萬港元兌換 9.43萬人民幣,其中 1名嫌疑人要求受害人取出 10萬現鈔檢查真偽,並要求一同前往賓館取回銀行密碼器後才能轉帳,受害人信以為真,但到賓館後嫌疑人逃離現場,最終未能收回款項。
治安警接報後透過天眼鎖定 3人,並在他們準備前往賭場時截獲,搜出懷疑騙款,3人涉嫌觸犯犯罪集團及巨額詐騙被捕,警方又稱會對換錢黨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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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荷串通賭客詐騙賭場二百餘萬 終審獲刑四年三個月
甲、乙、丙、丁、戊及己六人合謀計劃及分工,利用乙在庚公司旗下的X娛樂場任職莊荷之便,先後由甲、丙與丁或己到乙當值的賭枱進行賭博,並趁該賭枱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在乙開彩後才將投注籌碼放置到勝出的位置上,而乙則會對該等已開彩後才作出的投注當作正常投注進行派彩,藉此等方法使娛樂場受騙,誤以為該投注正常、合法及需派彩,再由乙因其職務而獲娛樂場交付予其作收派彩的相當巨額籌碼,透過聯同甲、丙與丁或己不正當地將之據為己有。戊則負責透過其開設的微信群組作通信及下達指令,事成後會按比例分配所得的金錢。在事件中,庚公司損失合共218萬港元。經審理,初級法院合議庭判處甲、乙、丙、丁及戊分別以共同直接正犯及行為既遂方式觸犯《刑法典》第340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六項公務上之侵占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4年、4年6個月、3年、4年、4年6個月的實際徒刑;己以共同直接正犯及行為既遂方式觸犯《刑法典》第340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一項公務上之侵占罪,判處9個月實際徒刑。此外,判處各被告以連帶責任方式向庚公司支付合議庭裁判中具體指出的損害賠償金額。
甲和乙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裁定上訴理由部分成立,但認為各被告的行為構成加重詐騙罪,而非公務上之侵占罪,故改判甲、乙、丙、丁及戊分別以共同直接正犯和既遂方式觸犯五項《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結合第4款a)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加重詐騙罪(相當巨額)及以共同直接正犯和未遂方式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結合第3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加重詐騙罪(巨額),數罪並罰,分別判處3年9個月、4年3個月、2年9個月、3年9個月及4年3個月實際徒刑;己以共同直接正犯和未遂方式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結合第3款所規定及處罰的加重詐騙罪(巨額),判處7個月實際徒刑。
檢察院不服,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不認同中級法院有關加重詐騙罪(相當巨額)的法律定性,主張改判濫用信任罪(相當巨額),同時對中級法院的量刑提出質疑。
終審法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了審理。合議庭指出,濫用信任罪與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不同的。在前者中,行為人正當獲得他人交付財物,明知該等財物屬他人所有,但卻仿如財物所有人一樣將不屬於自己的權利據為己有;而就後者而言,行為人以詭計致他人產生錯誤或受欺騙從而作出交付的行為至關重要。在本案中,乙作為娛樂場莊荷,並非直接將其事先獲得庚公司交付的籌碼交給同案被告,而是在眾人合謀假裝通過投注在賭局勝出後向同案被告派彩交付籌碼。換言之,乙並未改變其佔有籌碼的方式(庚公司以不轉移所有權的方式交付籌碼,乙只是暫時地持有該等籌碼),亦未改變庚公司向其交付籌碼的目的及用途,在獲得籌碼交付後並未以所有人的心態(心素)將該籌碼交給同案被告,而是仍然持該等籌碼屬庚公司所有的認知和心態以派彩的方式作出交付的行為。即使乙因其職務關係獲得庚公司交付籌碼而“取得合法佔有”,但其並未直接將該等籌碼據為己有,反而通過與同案被告共謀合力,使用“詭計”令同案被告貌似“正當”地取得該等籌碼並兌換成現金後獲得其中的一部分作為報酬。也就是說,在乙獲交付籌碼至其從同案被告處獲得現金作為報酬的過程中,“詭計”的存在及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因此,眾被告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最後,關於量刑,終審法院指出,雖然加重詐騙罪(相當巨額)的處罰重於公務上之侵占罪,但由於只有被告向中級法院提起了上訴,所以中級法院基於上訴不加刑原則維持初級法院所判刑罰的決定並無不當之處。
綜上所述,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被上訴的中級法院裁判。
參閱終審法院 第43/2023號案的合議庭裁判。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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