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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众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郭展延等人 2021.9.29……警方通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已对烟台众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郭展延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郭展延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代理费、提成费、好处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密码保护:宏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宏鑫宝P2P平台) 2021.9.29……“宏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2021)沪0107执2099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执行人为田庆鸿、王凯、俞文涛、王晓峰、陈璧炯、秦超、陶慧芸,涉案非吸公司为:“宏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韶公司”。为有利于法院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高青鑫竹面粉有限公司 2021.9.27……警方通告。目前,高青县公安局已对高青鑫竹面粉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案件涉及人员到高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1.9.27……警方通告。2021年9月24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孙某批准逮捕,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
南明区贵州浙春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9.28……警方通告。2021年9月8日,贵阳公安南明分局对南明区贵州浙春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
贵州斯盛曼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8.20……警方通告。2021年8月19日,该案移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
普资金服 2021.9.28……本院审查起诉工作均围绕将王丁辉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的目标开展,依法按照法庭审判的标准补充收集证据,准确认定王的犯罪事实。经大量工作,现有证据已符合起诉标准。鉴于王丁辉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件将由本院提起公诉。现王丁辉因其他犯罪正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暂将案件退回浦东新区公安机关,待扬州法院审判结束后,立即将王丁辉押回上海,并及时提起公诉。本案未发现有故意拖延办案或降低王丁辉罪责的情况
中宁县舟塔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9.28……警方通告。请所有在中宁县舟塔商会(包括中宁县国林枸杞专业合作社)存款的人员(包括已经兑付完存款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中宁县公安局大门口东侧大厅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十一节假日、周末除外),请按照通告第二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
民创集团(武汉海汇通) 2021.9.23……民创集团(海汇通)一案9月19日已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根据法律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的规定,我院将依法起诉
密码保护:黄(白)金钱包 2021.9.28……出借委募捐经费使用情况公示(第五期)。此次报账内容为8月17号出借委代表金金等五人(场内)(除金金以外,其余出借人都为北京群友)赴北京朝阳区JCY了解案情进展,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助费用,根据《经费募集及管理办法》(修改版)(6月26号已发在五大群公示)执行,现公示如下……三、募捐款现况:因后期暂未有人员到XZ拉萨长驻,经努力争取,原XZ拉萨租用房子与房东协商后于9月12号退回了部分租金及押金,共4189.00元,现做入账处理;截止2021年9月12日,在完成第五次报销出账及退租资金入账后,经费共管账户和募捐资金汇入帐户共进帐166927.13元(包括募捐资金及部分利息),共支出资助活动经费59797.97元(包括第一次资助12217.49元,第二次资助7907.48元,第三次资助2401.79元,第四次资助「前期使用38070元,后退回租金4189元」实际使用33881元,第五次资助1603元),帐户剩余资金为111318.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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