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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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林金融 2019.12.16……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张兰在担任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公司)业务员、小团经理、大团经理期间,其本人及团队业务员以高额利息为诱,采用发放宣传单、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该公司P2P、幸福之路等理财产品,通过签订《出借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向五十余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400余万元。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张含诺在担任善林公司业务员、小团经理、大团经理期间,其本人及团队业务员采取上述同样方式,向五十余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900余万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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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金服 2019.12.18-11:03……多利金服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告人梁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审计:集资参与人存款37330000元,实际损失36599914.39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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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澜君业 2019.12.18……宝澜君业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巩宝全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被告人丁鹏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7年1月至9月,被告人巩宝全伙同丁鹏飞、王家航、刘江永、李凯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通过线上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P2P理财,以借款等形式,虚构借款标的,承诺返本付息,非法向300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人民币42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930余万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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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储宝 2019.12.18……金储宝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周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公司从成立至2018年8月6日,共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36.22亿元,尚有8.94亿余元(不包含利息)未兑付,涉及投资人16769人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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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信金服 2019.12.17-11:03……百信金服P2P余姚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截至2018年7月,百信余姚分公司先后向何某、吴某、李某2等111人吸收存款,共计金额人民币2068万余元(以下币种同),吸收的资金全部缴入百信公司。案发前已经还本付息共计86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981万余元(详见附表)。被告人钱某某在百信公司余姚市分公司担任负责人期间违法所得人民币220130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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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 2019.12.20-11:03……李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仁立合肥公司”成立后,由李伟、吴某先后担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管理。该公司以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和合作化路交口华润五彩城2楼为办公营业地,设立营业部、人事部、运营部、市场部、培训部及综合部等层级实施管理,通过在超市、小区门口等地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手段,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以9%至14.6%的高额年化收益率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向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进行投资,从而获取工资及提成奖金。2015年12月8日,因e租宝平台无法正常兑付,致案发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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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熊理财 2019.12.20……浣熊理财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吴火箭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吴火箭明知该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胡某指使下,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提供银行卡给胡某用于接收非法吸收的资金等,被告人吴火箭每月从胡某处领取3000至5000元不等工资,共计非法获利约30000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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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贷、城城理财 2019.12.23-15:53……城城理财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卫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截至2018年4月9日,被告人张卫东等人通过浙优公司从168115名投资人处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58亿余元,其中尚未归还的本金共计人民币14亿余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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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进财 2019.12.25……旺进财P2P集资诈骗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杨靖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被告人杨靖在无真实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以浙江火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在“旺进财”P2P平台发布虚假的投资标的,并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推广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至案发时止,被告人杨靖、沈某共计骗取831名被害人资金人民币1930万余元,均用于其偿还个人债务、个人使用、支付业务员工资、支付高息等,共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614.5万余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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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亨汇通 2019.12.24……鼎亨汇通P2P非吸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尤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2013年,被告人尤辉、乐挺在宁波市鄞州区成立宁波鼎亨汇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于2015年8月开设了线上P2P平台“鼎亨汇通”,同时雇佣被告人苟尚林担任网络部经理负责平台运营,于2016年5月雇佣被告人王群担任客服主管负责维护客户。该平台通过网络以高额利息招揽公众投资,至2019年6月,累计吸收1000余名投资人人民币2.4余亿元,未兑付人民币3700余万元,被告人王群任职期间,该平台共吸收605名投资人人民币190824834元,未兑付人民币35472671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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