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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贷网 2021.5.10……关于宜贷网暂停兑付的公告。宜贷网平台正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暂停兑付工作

  • 品今控股 2021.5.9……品今控股集团郑重声明。因疫情影响,2020年起出现产品逾期,主要原因是投向到非标项目中的资金无法回收,例如教育产业投资、影院投资等。目前品今正在协调项目退出事宜,并已采用司法手段控制项目方的资金流向,全力推进现金回笼。个别投资者寄望通过其他途径威胁、勒索公司以求优先兑付的行为,不会改变我们的处置原则,每一位投资者的平等权利不容践踏

  • 四季大通 2021.5.6……警方通告(三)。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将任某峰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截止目前,已有7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其中张某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在“四季大通”系公司期间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提成、工资等违法犯罪所得

  • 密码保护:南京鼎强鑫投资 2021.4.26……警方通告。2020年12月2日,南京鼎强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谢某兰、王某梅已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逮捕。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在鼎强鑫及其关联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尚未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协议和资金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到鼓楼分局中央门派出所

  • 证大捞财宝 2021.5.9……第三方风险代理催收的咨询会议

  • 爱钱进 2021.5.9……出借人告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声明书

  • 保定常青集团系列公司 2021.5.6……警方通告……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已依法对保定常青集团系列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敦促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主动到清苑区公安局讲明情况,同时,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 密码保护:青蓝金服 2021.4.7……青蓝金服平台被告人潘建才、周科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周科储不服,提出上诉……周科储在非法集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条件;其没有退赔被害人损失,不能据此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潘建才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予以从宽处罚。周科储归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原判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周科储归案后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在法定刑幅度内对其所处刑罚并无不当

  • 密码保护:青蓝金服 2020.12.9……青蓝金服平台被告人潘建才、周科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年7月起,被告人潘建才以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在“青蓝金服”平台上发布企业借款标,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等用途。被告人周科储经与被告人潘建才共谋后亦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在“青蓝金服”平台上发布企业借款标,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等用途。被告人潘建才以实控的绩熙公司、合祯文化、中迪纸材、鼎力装饰作为借款人在“青蓝金服”平台上发标,吸收资金共计444440888.53元;被告人周科储以实控的上海商广、华岗文化、上海乾森、上海嘉京作为借款人在“青蓝金服”平台上发标,吸收资金共计242095070元……被告人周科储辩称,1.其未与潘建才共谋通过平台非法集资;2.其通过“青蓝金服”平台吸收的资金实际为5000余万元;3.其不应对“青蓝金服”平台全部待收本金数额承担责任……聊天截图,证明被告人周科储加入了友米公司股东群;2018年3月13日,郑某1在群里讲“星彩与韩爵5月1日100万到期,今天下午3点左右务必还款。若不还款,用户投诉乃至挤兑,运营不负责,各位三思”,并@潘建才、周科储、马易等人,周科储说“好的”

  • 青蓝金服 2021.2.8……青蓝金服平台前期实控人之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计,被告人陈建可利用杭州星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翰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青蓝金服平台共吸收资金约9801万元,均已归还,其与潘某1交接时平台缺口1203万元,转让平台获股权款2303万元,实际获利15227670.48元。被告人陈建可对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建可当庭自愿认罪,愿意全额退赃,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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