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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鑫珂针织东营分公司 2021.5.4……警方通告。2018年8月14日,高密市鑫珂针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至东营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5月28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1、被告人王耀松,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被告人孔祥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现判决已生效,后续涉案资金处置问题由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行行贷 2020.3.6……一明时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总经理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文娟上诉、辩护人辩护称,(1)本案系北京总公司策划和指挥,并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出具收据,资金亦汇入该公司,各地分公司根据总公司指示开展工作,系单位犯罪,张文娟受雇只负责行政、人事管理,不负责财务和经营,未参与制定经营模式和具体方案,不属于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原判认定系自然人犯罪、张文娟负责温州分公司整体运营及系负责人错误;(2)一审未剔除张文娟离职后所吸收的被害人金某、林某1、梅某、贾某等人的金额,犯罪数额认定有偏差;(3)张文娟的工资、差旅费、年终奖金等收入并非犯罪所得;(4)张文娟于2016年8月主动投案、缴款15万元后,在家等候处理,之后在明知银行职员报警时仍在现场配合抓捕,构成自首,二审应当查明相关事实并依法改判……经查,公安机关的到案经过说明、立案决定书、传唤证、拘留证及被告人张文娟的供述笔录证实,公安机关于2016年8月2日电话传唤张文娟到案配合调查涉案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情况后,未对张文娟立案侦查。2018年6月20日、7月2日,公安机关传唤张文娟未成,于同年7月12日决定对张文娟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同年9月9日发现张文娟在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的行踪,公民民警遂赶到该银行大厅内将张文娟抓获,当时并无他人报案及张文娟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情形。因此,张文娟没有自动投案的行为,不具备自首的认定条件
天津天恒泰投资 2021.1.20……天津天恒泰被告人吴昆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乔智、贺楠、刘姗姗、顾勇、李龙、王朋、张伟、张改琴、杨玉龙、周丽、邱芳、韩旭、李琳琳、赵一泽、国盛、赵洪汝、李xx、张举、代金鹏、胡艳红、赵国樑、颜琳丽、常洪鑫、冯娇、张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吴昆、乔智、贺楠、刘姗姗、李龙、王朋、张伟、张改琴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上诉人吴昆编造虚假业务,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占有集资参与人的资金,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公司运营,致使集资参与人的巨额集资款不能返还,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上诉人吴昆作为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谋和积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严重,故对吴昆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贸金所 2020.12.30……贸金所平台被告人任海飞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贸金所”线上平台于2017年3月搭建完成,在未经金融监管机关许可的情况下,钱亮、单晓昌组织、指使被告人任海飞及林海晨、李可、单曦、文世韬、李军、王志宇、谭友等人分工负责,将自控公司及空壳公司包装成借款公司,编造虚假材料,采用网络广告、电话推销等方式,允诺固定收益、返本付息,在“贸金所”线上平台上以“优票选”“惠农选”“助农贷”“聚农贷”等形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募集所得的资金被用于还本付息、公司运营、转至钱亮及单晓昌控制的公司、个人账户等,非法占为已有。被告人任海飞明知上述事实,仍担任销售总监积极参与持富金融“贸金所”线上平台的筹建及运营,从中获取非法收益……被告人任海飞以领取工资、奖金等方式非法获利人民币110万余元……另查,被告人任海飞因身患尿毒症于2019年11月3日进行肾脏移植手术,需定期门诊随访并进行后续治疗
金元所、公众理财 2020.12.30……金元所、公众理财平台金光辉、吕斌、王世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部分投资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人金光辉等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构成集资诈骗罪。经查,被告人金光辉等人将吸收的资金确实用于各项投资等,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也无法证实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对于该代理意见不予采纳
密码保护:小猪理财(江西小猪金融) 2021.3.2……小猪理财平台被告单位江西小猪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游科勤、冯国栋、游银秀、杨兵、江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游科勤、冯国栋、游银秀、杨兵、江xx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游科勤提出,1.一审法院未将其与冯国栋共同犯罪的2.6234亿元与江西小猪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1064亿元正常业务金额进行区分,错误认定其涉案犯罪金额7.7298亿元。其对5.1064亿元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对该5.1064亿元没有控制权和支配力。2.其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未在本案中谋利,悔罪态度获得债权人委员会的认同和谅解;在与冯国栋共同犯罪部分,应认定其为从犯。一审法院未充分考虑上述量刑情节,导致量刑过重……上诉人冯国栋提出,其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比游科勤小,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其辩护人提出,1.一审法院认定冯国栋为主犯无事实依据且超出起诉指控范围。冯国栋是借款人而不是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其没有融资的决定权、管理权。冯国栋认可游科勤借新还旧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2.一审法院对冯国栋的量刑过重且不均衡。3.一审法院认定冯国栋的犯罪数额的证据存在明显瑕疵。4.冯国栋在案发后积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悔罪
密码保护:小猪理财(江西小猪金融) 2020.11.26……小猪理财平台被告单位江西小猪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游科勤、冯国栋、游银秀、杨兵、江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小猪公司为规避平台“个人借款不超过20万元,公司借款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采取担保公司为实际用款方,由担保公司提供虚假的借款人、借款公司的方式在平台发标吸收资金……证人言某某(游科勤前妻)证言:证明我与游科勤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存款、儿子等均归我,所有债权债务都由游科勤承担。游科勤给我的440万现金给当天下午搬运到乡下,当日晚上游科勤打电话给我说把这440万还给黎某1,次日早上8时许,黎某1和另外一个人到家中拿走了440万现金……证人言某1证言:证明2018年7月中旬的一天,我接到游科勤打电话,协助他搬运大量现金,后来游科勤打电话让我把一袋钱藏到乡下言家村大伯房梁上,但当晚游科勤又叫言某2到乡下把钱搬回来,后来看到他把钱给了别人……2018年7月19日下午,被告人游科勤主动前往江西省金融办汇报小猪平台逾期情况。2018年9月21日被告人游科勤经电话传唤主动到红谷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被告人游科勤、冯国栋、游银秀犯罪数额是多少?2.被告人游科勤、冯国栋、游银秀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被告人游科勤在本案中的犯罪作用是否小于冯国栋以及被告人冯国栋是否系本案从犯?4.是否可对被告人游科勤、游银秀适用缓刑
余盆网 2021.3.12……余盆网被告人王方炜、田景洲、陈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囤点(寰玥在线青岛分公司) 2020.9.4……寰玥在线青岛分公司8被告人起诉书……寰玥财富青岛分公司、寰玥在线青岛分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等地通过发放传单、电话销售、举办宣传会等方式公开宣传,利用“囤点”APP以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冬蕴计划服务协议等形式,承诺6%-10.08%不等的年利息回报,为寰玥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寰玥在线(北京)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吸收资金……至2019年6月,不再还本付息。2014年起,被告人梁某某、要某某、李某甲、于某某、杜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李某乙先后入职寰玥财富青岛分公司,后均在寰玥在线青岛分公司工作,分别担任公司实际负责人、城市经理、部门经理、大团经理、小团经理等职务,带领公司业务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梁某某、要某某主动到案后,以开会商议客户兑付方案为由,将李某甲、于某某、杜某某、王某某召集至公司,后上述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张某某被抓获到案,李某乙经电话通知到案
中华情老年公寓 2021.2.18……中华情老年公寓社工部总监兼锋范部部长、社工部铁拳部部长、雷霆部主管3被告起诉书……中华情老年公寓,系2007年7月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时登记名称为:新建县长堎镇社会福利院(中华情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章某甲(另案处理),为该公寓董事长。业务范围为收养社会“三无”人员、孤残人士、弃婴、孤儿、孤老伤残军人、孤老烈属等,“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老龄公寓、康复保健、医疗救护和其他福利事业。2014年8月21日,登记名称变更为中华情老年公寓,中华情老年公寓社工部设总经理,总经理下设总监,总监下设锋范部、雷霆部、铁拳部等部门,各部门下设主任、主管、业务员,社工部按照总经理-总监-各部部长-主任-主管-业务员层级管理。客户签约交款后,中华情老年公寓按吸收资金的9.5%至20%不等的比例给社工部提成,然后由社工部的总经理按各团队业务量的3%至9%不等的比例给予总监、部长、主任、主管、业务员提成,剩余部分扣除社工部开支后作为总经理的提成。自2007年7月至2020年4月,社工部共提成佣金人民币1490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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