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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山东竞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胡树枫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11.30……【资金清退】现开展退赔被害人损失工作,现就集资人提供本人相关材料事宜公告如下:一、提交材料人员范围:1.经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认定的退赔人员;2.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但以山东竞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的人员。二、集中受理登记期限:2023 年12月15日起至 2023 年12 月 31日止(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公告针对尚未提交材料的集资参与人,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本次退款总额为 3283491.96元,计算方式为3283491.96x【集资数额(本金)/申报债权总额(本金)x100%】
密码保护:警方正办理4案:1.江苏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安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福建龙岩市新罗区“经尚缘”工作室涉嫌集资诈骗案、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惠泽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4.山东临清市闫志生等人违法犯罪 2023.11.30……【警方通告】➤1、江苏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22年10月25日被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近期,我局对江苏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临安的负责人胡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现公安机关开展报案接收工作:一、请广大投资人在2023年12月20日前向我局报案,报案时请携带转账凭证、收据、协议等证明材料。
➤2、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于2020年9月对“经尚缘”工作室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4月份以来,位于汇景大厦的“经尚缘”工作室以天津卓鼎科技网络有限公司为名,通过发布超E圈平台,拉拢群众下载“超E圈”APP投质押金,承诺在APP内推送广告,就可获得相应佣金,以此方式诈骗数百余社会公众投资,骗取巨额资金,后该平台于2020年7月26日关闭,被骗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影响恶劣。请涉及本案还未提交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1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合同、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到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号)接受调查,逾期公安机关将不再接收材料。
➤3、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已依法对惠泽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现主要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方某、张某已于近日被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伊金霍洛旗公安局进行报案登记,请未进行报案登记的相关参与人员或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报案登记,逾期不进行报案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将不再受理其报案。
➤4、闫志生,男,汉族,1979年9月6日出生,山东临清人。2022年6月,闫志生因犯合同诈骗等罪,被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现该犯因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已被我局押回再审。临清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闫志生、徐振旺、赵建忠、邹保家、唐永顺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临清市公安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的,坚决依法严处。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曾经参与过闫志生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认清形势,及时主动投案自首
密码保护:中植系财富平台 2023.11.29……【自媒体】11月29日,中植被立案后第一次正式接待会讲话内容(文字版)
密码保护:上海信而富平台 2023.11.30……【公司方发布】这个月末的回款报告用了1600字,持续数年的7500余字/月末的复读机终成历史?
密码保护:重庆市万州区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11.29……【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由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11月28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案由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11月28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涂某某、王某甲、王某乙、邓某某等人以重庆市微派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微派儿公司)为集资平台,在未取得相关金融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利用一卡易会员管理系统、公众号商城,以高额返利、消费增值为诱饵,先后推出微派儿储值(向会员承诺1000天可以获得储值金额6倍收益)、花多多(会员参与投资满四出一,每成功参与一次可以获得10%的收益)、沉香树认购(向会员承诺2000天可以获得认购金额3倍的收益并且可以获得对应认购数量不低于500克沉香的沉香树)、股权认购(通过向会员宣传微派儿公司即将上市,现在购买股权以后上市后可以获得分红的方式,自行设立虚假股权价格,向会员出售,然后随意更改股权价格,让会员认为购买人多,股价上涨,继续认购股权)、竞拍(无真实经营活动,以向投资者承诺转拍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溢价收益为诱饵,设置价值极低的艺术品供投资者抢拍,从而收取服务费)、全诚优购消费卡(以开微派儿超市为由,告知会员购买消费卡就可以提现之前储值业务的返利为名,通过向微派儿会员出售消费卡的方式吸收资金)等模式,在明知公司模式为以新还旧,不具有持续性的情况下,通过开推广会、鼓动会员以人带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以诈骗的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涉及金额为:储值模式收款金额为8900余万元,“花多多”模式吸资465万元,沉香树认购收款金额159万余元,股权收款金额340万元,一卡通消费卡收款金额43万余元,竞拍模式收取服务费1050万元。2022年7月之后微派儿公司陆续停止兑付会员收益。
纵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30……【媒体报道】“加油卡”暗藏骗局
密码保护:上海淼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豪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2023.11.30……【资金清退】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平台上线时间:2023年11月30日。核对确认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截止日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线下办理。投资受损款将于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及异议处理完毕后发还。有关受损款发放的事宜本院将另行公告。
➤附:【法院判决书】
2018.2.27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审被告人刘珏、陈豪杰、李育、史岳敏、丁勤、周丽华、虞雅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3.7.13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四川信托 2023.11.28……【自媒体】周二记事。2023年11月28日成都的天气依照睛朗
密码保护:京城小资钱包案件 2023.11.30……【资金清退】据自媒体通知:小资钱包案件的各位难友带着本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银行柜台查询一笔由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局委托北京九龙山工商银行以受害人名义办理的“个人人民币3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单,有工商银行储蓄卡的可以直接办理定期转活期,没有工商银行卡的可以现金取出来!目前每位收到的返款比例大约为本金的10%。
难友1:你拿身份证到当地就近的工商银行,到柜台上让柜员帮你找个你名下3月期的定期存单,应该有,转活期或者取现,我已经取到了。
难友2:还有你这次没查到,是不是查的位置不对啊?这次不是电子账户,而是三个月的定期存单。有的工行工作人员查错地方了,以为是电子账户了,而说没有的!
密码保护:上海“聚财猫系”平台王戎、韩越、薛亮集资诈骗案件 2023.11.30……【资金清退】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使用的相关说明。请投资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平台上线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聚财猫”“君融理财”“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五起集资诈骗案件涉19万余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持续开放,目前并无截止日期,如遇登录拥挤情况,请错峰登录。本案投资人损失计算采用全面审计的方式(即投资人在聚财猫、石头理财、大连君融贷、抓钱猫、牛板金的总投入金额减去总兑付金额)。
➤上海一中院执行的“聚财猫系”集资诈骗案件涉财产部分是以被告人王戎、韩越等人,通过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设立“君融理财”平台,并先后收购“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被告人薛亮设立的“聚财猫”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为名,采用虚构借款标的等手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的涉财产部分执行。
➤附:【法院判决书】2020.11.18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庄某某、陈某某、顾2、冯某某、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间,上海裕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乾公司”)设立“聚财猫”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投放广告、口碑宣传等方式,承诺6%-16%的年化收益,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2017年2月后,裕乾公司法定代表人薛亮明知“聚财猫”平台存在大额待偿金额的情况下,仍然伙同王戎、韩越、吴隽等人(均另案处理)利用虚假借款标的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聚财猫”平台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03.44亿余元(以下币种同),未兑付被害人本金55.03亿余元,造成投资参与人损失53.3亿余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庄某某在担任裕乾公司产品管理部经理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利用王戎、吴隽等人提供的虚假融资标的在“聚财猫”平台上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陈某某、顾2、冯某某分别担任裕乾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财务总监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运营、管理裕乾公司和“聚财猫”平台,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裕乾公司运营部经理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公开宣传、推广“聚财猫”平台,并提供资金账户用于归集、转移集资款。
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庄某某、顾2、冯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退缴赃款1000余万元,被告人陈某某退出违法收入50万元,被告人冯某某退出违法收入27.63万余元,被告人庄某某退出违法收入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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