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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易达立惠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7……【警方通告】2022年12月6日,潜江市公安局对湖北易达立惠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易达立惠公司)陈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一、凡是在易达立惠公司(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广华大道38号)以投资款、出借款等名义,将资金交付给该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出借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往来交易转账记录等凭证,到潜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逾期未报案或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损失后果的,由出借人、投资人自行承担。
密码保护:爱米金服 2023.4.7……【公司方发布】大家好,最近一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追回后续的资产并处理。
目前我们结合现有资产和现金垫付两种方式,推出结清退出的方案。
安徽仁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5……【警方通告】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于2019年5月20日对安徽仁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未报案的投资人于2023年4月28日前到田家庵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恒富金融集团(深圳恒富在线平台) 2023.4.7……【检察院通告】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王富贵、龙艺佳、刘莎、邹艳松、易飞龙、于洪军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2021年6月27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依法对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
一、凡是通过线下门店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3年5月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二、公安机关正告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该公司收取的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拒不投案及拒不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光明区犯罪嫌疑人李文刚、李玉龙、许永杰、吕琦、张艳群、深圳市芭格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4.6……【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人李文刚、李玉龙、许永杰、吕琦、张艳群、深圳市芭格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1年6月至12月,芭格美公司通过“小酶同学”APP、网站、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和招商会、宣讲会、公司实地考察、发放宣传单等线下渠道,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宣传投资购买760单水汪汪产品成为“三星银钻”团长后,可获得永久1700元日补贴,以此为引诱吸引大量社会资金。
山东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一、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全额退缴。
二、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前到莱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经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目前,我局正在侦办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经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胶州市公安局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1年9月9日对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辖区的青岛世屹泰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张倩)、青岛世屹和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和顺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控人:王金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上述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游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我局在侦办过程中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请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关原始合同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相关APP截图复印件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密码保护: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李晓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晓红(女,1964年生,椒江葭沚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买厂房、付货款、临时周转等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700余万元,我局于2023年3月7日对此立案侦查。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凭证、转账记录等材料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未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后果自行承担。
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3.4.6……【警方通告】一、我局于2022年7月15日对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23年1月31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涛等三人依法刑事拘留。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3年3月8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涛等三人依法执行逮捕,现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
二、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受害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逾期不登记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三、公安机关在此告诫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并退缴非法所得,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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