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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金所案 2023.3.14……【自媒体】“通金所案”立案3年多来,经过办案机关的努力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已抓捕嫌疑人近千名,起诉审理近800人,追缴资金3亿余元;查冻扣房产、土地等资产一批。
    但是,三年多来,始终跟踪案件进展的维权出借人,仍然发现许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受害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出借人发现,目前抓捕的近千名嫌疑人,全部都是“前台”吸收资金、做业务的;而“后台”那些“设计骗局的人”、“讲师”、“转移资金的人”、“侵吞资金的人 ”等一个都没抓。

  • 武汉民创集团海汇通集资诈骗案 2023.3.14……【自媒体】2023-03-14 19:27
    特别消息:2023年3月14日下午,武汉海汇通被害人夏女士拨通了湖北省高院李旭法官电话,在电话里,夏女士表示自上次2月27日通话至今已经有半个月,当时李法官承诺的“3月中旬跟代表见面事宜”,请问本周何时可以“兑现”?
    李法官当即表示,大家寄的信件都收到了,诉求我也知道,但本案案情重大,不是她一人可以回复的。需要跟合议庭以及上级领导们协商以后才能给回复。夏女士表示理解,并说可以等待,希望李法官再给一个“期限”。李法官表示那就再给半个月时间,本月底跟代表们见面解答诉求。

  • 江西“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王宜华,限制高消费:王宜华、王宜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14……【警方通告】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全力开展工作,目前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春、王某华等人,均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查封、冻结、扣押相关涉案资金和资产。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尚有部分老年群众和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春华医院及其法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未来报案、登记。尚未报案的受害人请尽快携带以下材料积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或派出所报案。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和公司相关人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情况,进行登记

  • 密码保护:山东博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14……【警方通告】我局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投资人于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通过网址www.bopai.com在“博派众筹”二手车进行投资(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金宝岛大厦、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29号红星茶城内) ,现部分投资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未登记报案的投资人员持相关银行交易流水及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 密码保护:上海灿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移平集资诈骗案 2023.3.14……【资金清退】信息核对。请集资参与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核对确认期限: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
    附:【法院判决书】沈移平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4.15)
    附:【法院判决书】顾乃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12.30)
    附:【法院判决书】许安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7.31)
    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被告人沈移平先后成立并收购俐煜公司、灿宏公司,以投资经营德国米拉山奶粉、长青发公司等项目为幌子,以承诺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借款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2016年7月,沈移平伙同顾某1等人以承诺支付抵押费用、按月支付贷款利息、并向集资参与人支付高额借款利息为诱饵,诱使集资参与人抵押房产后将所得贷款出借给沈移平。截至案发,沈移平共计非法吸收资金2.98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1.68亿余元本金损失尚未偿还。沈移平于2018年4月28日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潜逃,后于2019年1月1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六都小区被公安人员抓获。
    集资参与人沈华梅、孙柳敏、孙福贵、尚家清、徐庆慈、顾桂花、陆美英、林永良、吴和姞、邵盈、夏永峰、王雯菁等人的证言笔录,证实被告人顾乃祥自称或经由他人介绍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其和许安文等人向集资参与人介绍、宣传了抵押房产、出借抵押款给沈移平的投资模式,顾还向集资参与人介绍了抵押中介胡尚华,相关的房产抵押事宜由顾乃祥、胡尚华、许安文等人具体操作。

  • 浙江台州椒江“掌指理财”平台 2023.3.14……【官方发布】“掌指理财”平台主要负责人案发后偷渡至境外。2021年4月,被东南亚执法部门抓获并羁押。2023年2月27日21时许,被成功遣返回国。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薛俊龙、孙海峰、章军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3.13……【法院通告】福田法院拟定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时15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15分至18时0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22)粤0304刑初689号被告人薛俊龙、孙海峰、章军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 许镇昭、上海裕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14……【资金清退】信息核对。
    “裕友实业”案件需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核对及确认。
    集资参与人范围以线上登记为原则,请相关人员在登记确认截止期限前尽快办理,过期不再受理。线上核对确认期限:2023年3月15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14日10时止。

  •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段腾等五人诈骗一案 2023.3.13……【资金清退】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害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
    本次清退自2023年3月20日开始。
    本次清退资金共1115637元。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受害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2023年3月20日后,受害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 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13……【警方通告】兹因我局办理“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
    一、凡是向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投资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或协议、银行转账凭证、个人投资收益银行流水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胜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逾期未报案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二、原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员工(包括大区经理、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主动到东胜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说明问题。
    三、非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投资人员请到所属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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