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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密码保护:山东芊桦创美珠宝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5……【警方通告】(九):一、截至10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赃款1.63亿元,扣押高档汽车8台以及珠宝等涉案财物,查封房产28处。二、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公司法人、经理、讲师、业务员(在职、离职)、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7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叶某、陈某等多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案涉案金额、投资人盈亏等情况进行审计核实,请投资人积极配合。

  • 国商信联(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6……【警方通告】2022年10月12日,我局依法对国商信联(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报案,请涉及该案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本人身份证、借款协议书、付款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局报案,报案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8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经侦大队。

  • 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6……【警方通告】日前,庄河市公安局已对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程某楠(男,28周岁)在庄河市东方红家园小区南门西侧成立“聚福康健”门店,销售山东晋福集团旗下的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项目(简称:“中福益家”理财),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请参与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 大连银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忠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6……【警方通告】近日,庄河市公安局对大连银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忱(男,66周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2012年至2014年期间,大连银峰投资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投资可以得到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请参与大连银峰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 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平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6……【警方通告】平遥县公安局关于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平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第三次公告

  • 密码保护:哈尔滨“和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4……【警方通告】江西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关于哈尔滨“和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统一回复。近期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来电咨询案件相关情况,现统一回复如下:1、经向吉州区人民法院了解,该案执行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5日进入下一步处置阶段,请需要补充材料的人员尽快邮寄至我局,逾期未提交材料将影响个人受损金额认定。2、建议不同报案人的材料不要一同邮寄,因该案存在大量一人持有多账号且报案时填写多张报案表的情况,一同邮寄材料将视为同一报案人。如确需共同邮寄,请附带情况说明并由全部报案人本人签名捺印。3、报案材料中应包含充值的银行交易明细,不是本人充值的情况应提供本人转账记录及充值人银行交易明细。

  • 密码保护:哈尔滨“和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3.14……【警方通告】江西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在办理哈尔滨“和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据群众反应,部分群众在报案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报案材料未能及时交付至我局。为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我局发送短信通知已报案群众。

  • 密码保护: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梁章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5……【资金清退】梁章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工作即将实施。本次处置资金包括公安机关冻结在案人民币8万元。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个人清退数额=被害人损失金额×【80000元(拟处置资金)÷27376063.5元(损失总额审计结果)】……附:梁章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12.16)……被告人梁章城,男,198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系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底,刘国强(已判刑)伙同他人在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南宾国际金融大厦注册成立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以虚假的批文宣传公司经营老年公寓项目为名,以半年、一年、两年为投资周期、许诺以年息13%到1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并雇佣被告人梁章城、吴美琴(已判刑)等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统计,在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梁章城共吸收施梅珍等362名报案人现金31206000元,造成报案人直接经济损失27772638.5元。2018年5月10日11时许,梁章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赃80000元。……被告人梁章城的供述,证实2015年6、7月份其经吴美琴介绍到珍林公司应聘业务总监。2015年8月份正式入职。其在公司提出了指定薪资制度和考核办法,经公司采纳并执行。其负责5个业务部门,每个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长管理。业务部长下面有业务主任、业务员。其每周给业务部长开会,了解并考核各部的业绩,包括客户投资情况、到期借款的金额情况等。其再向老板刘国强汇报。公司还款有压力,就要督促业务部长扩大业绩,让客户继续投资。公司给客户开会、请客户吃饭,其会代表公司出面讲话,告诉客户公司有哪些土地、项目、项目前景等。其每月月薪5000元,另外拿整个公司业绩千分之二的提成。其总收入约12、13万元。

  • 密码保护: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吴美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4……【资金清退】吴美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工作即将实施。本次处置资金包括公安机关冻结在案人民币20万元、该院扣划、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共计人民币1019709.84元。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个人清退数额=被害人损失金额×【1019709.84元(拟处置资金)÷12291661.5元(损失总额审计结果)】……附:吴美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8.20)……被告人吴美琴(曾用名吴尚仪),女,1987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系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底,刘国强(另案处理)伙同他人在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南宾国际金融大厦注册成立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以虚假的批文宣传公司经营老年公寓项目为名,以半年、一年、两年为投资周期、许诺以年息13%到1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并雇佣被告人吴美琴等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统计,在江西珍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吴美琴造成施梅珍等80余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10379836.5元。2017年6月26日16时许,被害人将吴美琴扭送至公安机关。公诉机关于2019年3月3日变更起诉:经统计,在江西珍林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吴美琴造成施梅珍等80余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12356611.5元。……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2017年7月左右的一天上午9时许,陈某接到朋友吴美琴的电话,大概意思是有几个人在找吴美琴,让陈某来一下。陈某开车过来。当时,吴美琴与两男一女,年龄估计均有60岁以上。对方找吴美琴的目的是要吴美琴赔钱。陈某私下跟吴美琴说让她溜,吴美琴说走也没有意思,事情早晚要解决。中午吃完饭后,对方让吴美琴还钱,吴美琴说没有拿到钱。对方不同意,吴美琴说要不大家去公安机关解决。陈某提出开车带他们一起去。当天下午15时,车子从湖景花园出发,路上停了几次,陈某想跟对方私了。对方女的也不想去公安机关解决,如果不还钱,就要去吴美琴家里,吃饭、睡觉都要跟着她。当时对方三人坐在车辆后排,吴美琴坐在前排副驾驶。路上,陈某私下告诉吴美琴,车门锁上了,如果你想走可以直接开门走。吴美琴不走。最后车子开到老福山,对方三人和吴美琴下车往西湖经侦大队走,陈某停好车跟在后面。他们走走停停,在经侦大队路口的银行还说了很久。对方女的要吴美琴还钱,最好不要去公安机关解决。对方姓涂的男的一直要求吴美琴拿出10万以上,吴美琴拿不出。双方一直没有谈好,下午16时多就一起到了西湖经侦大队。

  • 袁汉武(兴国县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2.10.25……【资金清退】案款清退工作即将实施。本次处置资金包括: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袁汉武违法所得款项136800元。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为:个人清退数额=个人集资余额÷60549900元(集资总额)×136800元(拟处置资金)(清退比例为:136800÷605499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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