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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河北沧州盛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29……【警方通告】沧州盛杰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请在该公司集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参与人,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配合接受询问。请于公告之日30日内到我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警方第三次通告)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控制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涉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媒体报道这一事件:“河南四家村镇银行取款难”) 2022.8.29……【警方通告】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控制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涉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该犯罪团伙在正常存款利息之外,用非法获取的部分资金,以年化收益率13%-18%“贴息”标准为诱饵吸揽资金,该“贴息”经资金掮客层层盘剥后,被部分大额资金客户获取。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其中已逮捕234人,追赃挽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案件侦办工作正在依法纵深推进。(今日晚间,“河南村镇银行案已逮捕234人”登上热搜榜)
沈阳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8.29……【警方通告】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已对沈阳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平已被我局执行逮捕。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股权代持协议、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收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宣传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自写的投资明细等,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制作笔录。
安徽步步盈平台 2022.8.29……【公司方发布】债委会决定,从平台全部待还借款人名单中,根据借款人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制订催收计划并组织出借人协助进行催收。
唐志明、朱小英、严宏巍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钱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荟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案件) 2022.8.29……【资金清退】【法院判决书】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启用“上海法院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统一线上受理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对、确认。平台开放登记核对的期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10月28日。请各集资参与人在平台开放登记核对期间尽早登录平台进行核对确认,原则上不接受线下核对。在核对确认后,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上海奉贤法院将在平台开放期结束后进行审核,在确定各集资参与人身份、银行卡、实际受损金额信息后,依法分配案款。……附:“钱浩公司”案4件判决书……顾、姜、俞、杨、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1.31)……张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10.29)……王波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8.13)……鲁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8.13)……2013年7月至2017年间,唐志明(已判决)利用上海钱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浩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在非法放贷过程中,唐志明等人以收取“保证金”、“中介费”、“公证费”、倒扣利息系行业规矩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嗣后,在被害人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下,唐志明指使他人采用喷油漆、塞锁眼、上门滋扰等方法上门催讨债务,或者利用事先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实现非法占有被害人合法财产的目的。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担任钱浩公司贷前管理经理。被告人张某明知唐志明等人实施“套路贷”犯罪,仍然配合唐志明至银行走账、回收保证金及还款等
震大黄金珠宝(山东)有限公司 2022.5.9……【官方发布】赵振、李佑保、李明金、通达天下李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震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经核准登记成立震大黄金珠宝(山东)有限公司从事黄金投资等经营活动,赵振任执行董事,李明金任总经理,李佑保任公司监事。2021年8月10日,李明金退出公司,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及公司总经理,相应股份及职务转至赵振,赵振改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兰陵县金融办工作人员联合对震大黄金珠宝(山东)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执法人员于当日申请立案,鉴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涉及资金巨大、社会影响较大,我局于2021年11月26日申请兰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震大黄金珠宝(山东)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截至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密码保护:通金所案 2022.8.26……【自媒体】2022年8月26日上午,通金所业务员庭审在海淀法院(山后)刑庭如期开庭。两场庭审,每场1人,合并报告。第一场庭审被告 王艳(女) 为8分公司业务员;第二场庭审被告 陆静(女) 为12分公司讲师。……庭审举证、质证环节透露的其它信息:陆静原系8分公司业务员,后因业绩不佳于2015年5月离职。2016年5月再次入职通金所12分公司,任讲师直至通金所暴雷。虽然业绩额较低,但考虑到她讲师的工作是直接欺骗了出借人,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被告人和律师进行了质证。
河南省博沃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河南省汇银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29……【官方发布】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清退资产,现予以结案。2案警方立案时间是在2015年,距今已近7年……附:“信阳汇银实业有限公司”案2件判决书(裁定书)……温华、但木生、饶振倩、胡晓明、张玲、马世宝、罗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2018.3.8)……李文杰犯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4.9)
密码保护:玉川国际平台传销案 2021.11.9 2022.3.4……【法院判决书】马玉山、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11.9)……马玉山、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2.3.4)……马玉山系龙口玉川网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2019年5月至7月,马玉山指使王立勇搭建玉川国际平台,并招募陈维担任玉川国际公司客服经理,从事该公司会员管理、人员招聘、宣传等工作。2019年9月,玉川国际公司及线上平台正式对外运营。玉川国际公司以销售紫竹盐为名,在本市及国内其他地区,通过公开授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夸大宣传紫竹盐功效,要求参加者通过认购人民币1,200元、3,600元、9,600元三档不同金额的紫竹盐,分别成为志愿者、天使、特使三个不同级别的会员。会员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依据发展下线数量获得对碰奖、感召红利等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同年9月,徐明新加入玉川国际公司担任华东区总经理,负责华东区传销活动。2020年4月,赵兵加入玉川国际公司担任商学院主任,负责讲师培训、宣讲工作。经司法鉴定,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玉川国际平台会员层级30余层,会员人数1,900余人,订单总金额450余万元;赵兵任职期间,玉川国际平台新增会员层级10余层,新增会员人数640余人,新增订单总金额110余万元;徐明新下线层级10余层,下线人数240余人,订单总金额40余万元。2020年8月31日,马玉山、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被公安机关抓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马玉山伙同原审被告人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组织、领导以推销紫竹盐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者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马玉山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徐明新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维、赵兵、王立勇、徐明新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2021-12-10媒体报道:“玉川国际”曾风靡一时,“紫竹盐,越千年,重返人世间……”紫竹盐被吹嘘成包治百病的神品,价格1.5元每袋的普通食盐,摇身一变成为1200元、3600元、9900元一组的天价产品。该公司实为传销组织,不到一年时间,发展会员89层7300余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而背后的这位“传销大鳄”竟是务农出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玉山现年59岁,在成为“传销大鳄”前务农20年。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半路出家转行成房产销售,还曾在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司任职,“多样”的工作经历使他妄图一夜暴富。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进一步提升,马玉山把目光瞄向近几年风靡一时的“紫竹盐”,并认定自己可以借此施展抱负。于是,2018年注册了名为“玉川国际”的空壳公司,他计划以销售紫竹盐为名,发展传销组织。)
河南驻马店市富民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蔡)(法定代表人:葛小所)非法集资案 2017 2019 2022.8.24……【资金清退】核准信息登记。登记对象:前期已经到上蔡县公安局登记,持有驻马店富民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有效借款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的上蔡县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8月25日)起21个工作日内(截止至9月22日)登记地点:驻马店上蔡县银杏路中段县乡村振兴局一楼非法集资案件核查登记办公室……附:“毛富民”案2件判决书,毛富民判了2次,9年有期徒刑……毛富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4.18)……毛富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11.29)……被告人毛富民供述:他分别于2011年4月注册成立富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其妻子葛某某;2012年成立东方富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某;2014年成立雄鹰公司但未运营。他负责富民公司全面工作,该公司副总有艾某、张某2、王某1,签合同、记账的是张某1。富民公司主要业务是客户存钱到富民公司后由他掌控,由其决定富民公司使用资金对外出借或投资。具体是富民公司通过印制彩页对客户进行宣传。储户去上蔡县考察东方富源公司,后转账到他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与富民公司签订合同。富民公司开业后定的是存款三个月以上月息为1.8分、六个月以上月息为2分。业务员提成按利息3厘,与每月工资一起发。2014年,公司将利息调低,2015年3月因资金链断裂停止支付客户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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