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被告人李素琴、姚颖晖、孟楚来、徐惠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融金所网贷平台案) 2023.12.21 ☑法院通告
已于近日宣判。

(2023)粤0304刑初98号被告人李素琴、姚颖晖、孟楚来、徐惠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宣判公告
2023/12/22 9:41:47来源:福田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粤0304刑初98号

本院受理的(2023)粤0304刑初98号被告人李素琴、姚颖晖、孟楚来、徐惠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被告人李素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姚颖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孟楚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徐惠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五、扣押在案的资金按比例发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被告人尚未退缴完毕的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

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