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榆次区赵宇昊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及张海鑫盗窃罪一案 2024.4.19 ✓资金清退
执行案款领取公告:本院已执行到位全部款项,将部分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相关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401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领取的,本院将对相应案款依法予以提存。

榆次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4-04-19 12:40 山西

关于赵宇昊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及张海鑫盗窃罪一案,本院已执行到位全部款项,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将部分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相关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401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领取的,本院将对相应案款依法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9日

《未提交收款信息被害人列表》

序号被害人领款金额(元)
1范文全3044
2施学焘3299
3张鸿亮1936

联 系 人:4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330240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2号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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