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常宁市公安局处置2案涉案财物 2024.4.19 ✓资金清退
2022年,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滕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该案刑事诉讼程序已完结,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应将滕某退赔的11617元,返还被害人谢超产1106元、张敬敬300元、郭小芳300元、李玉婷800元、雷菊霞500元、蔡慧君58元及无法找到受害人的8553元。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未找到、未联系上被害人。
2023年,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该案刑事诉讼程序已完结,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应将钟某退赔的5000元返还被害人郭露。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未联系上被害人。

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公告
常宁公安 2024-04-19 13:01 湖南

2022年,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滕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该案刑事诉讼程序已完结,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应将滕某退赔的11617元,返还被害人谢超产1106元、张敬敬300元、郭小芳300元、李玉婷800元、雷菊霞500元、蔡慧君58元及无法找到受害人的8553元。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未找到、未联系上被害人。

2023年,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该案刑事诉讼程序已完结,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应将钟某退赔的5000元返还被害人郭露。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未联系上被害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望上述被害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常宁市公安局。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
肖警官 15116847365(滕某案)
李警官 19107471030(钟某案)
邮寄地址:湖南省常宁市公安局
邮 编:421500

特此公告。

常宁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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