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Hongkong! 第一申請人CHENG Wang ho(鄭宏昊) 第二申請人YUEN Ho SUM(袁昊琛)刑事上訴案件判案理由書 第一及第二申請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控方指「散井」(第一申請人)與「琛仔」(第二申請人)在2019年4月16日強姦了當時年僅14歲的受害人X 代表第二申請人的袁國華大律師提出下述的上訴理由:「X的證供不可靠亦不可信 控方整體證據薄弱 存在潛伏疑點、缺失及固有不可能」:X在第一及第二次錄影會面的各項描述截然不同 而X的解釋(她感到尷尬所以沒提及散井亦參與強姦)顯示她其實在第一次錄影會面在刻意說謊 X在第二次錄影會面中對強姦過程的描述更是草率稀疏缺乏細節 再加上X的品格並非無瑕 案發時X深受酒精影響 其清醒程度令人懷疑她的觀察及記憶準確性成疑 袁大律師亦在庭上指出本案另一特殊的情況就是X當時是酒醉了 故X所講及的案發經過 準確性成疑 實有商榷餘地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的強姦案 不少都在朋友派對 娛樂場所消遣後發生 涉及女方在過程中醉酒斷片這事實 本案X酒醉後被侵犯一事 與其他眾多的案件沒有多大的分別 也沒有任何特殊之處, 任世才上訴案件判決書 上訴人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 被裁定罪名成立 上訴人不服判處 遞交通知書提出上訴 承認案情:在2024年7月31日約1700時 一名6歲男童 與其家庭傭工行經樂富商場A區3樓的公眾男廁 上訴人突然走近並提出由他代帶男童到該男廁內洗手 他們在案發前並不認識 上訴人隨即帶同男童進入該男廁 進入一個廁格並把門關上 上訴人拉下男童的褲子 用手撫摸男童的陰莖约一秒 上訴人之後帶男童離開男廁交回給其傭工 閉路電視顯示上訴人與男童在該男廁內逗留了約兩分鐘 男童回家後向他的母親覆述他的遭遇及作出投訴 上訴人被拘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我係有玩咗小朋友小便個度一下 下次我唔敢喇 畀次機會」 並於警員記事冊上承認「個細路自己除褲嘅 我貪玩摸咗細路下體一吓」 上訴人的背景及求情:上訴人56歲 香港居民 單身 已失業多年 年幼時經評估後被證實有輕度的智能障礙 並需於特殊學校接受小學教育 其後在職業訓練學校完成兩年的課程 在案發時 他有7次上庭共9項刑事定罪紀錄 當中5次共7項是類同的性罪行 特別是其中6項為猥褻侵犯罪 還有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引述死因裁判法庭的數據 去年本港共有1138宗自殺死亡個案 其中男性佔約66.7% 整體自殺率15.10 即每10萬人就有15人自殺 平均每日死亡人數為3.12人, 2012年南丫海難39死 死因研訊今(11日)踏入第38日 海事處專家證人Simon Burthem供稱 船舶設計過程常有改動 「南丫四號」由水密設計改為非水密設計是重要改動 應在文件清楚交代 他續指 南丫四號建成後無裝水密門 有別於設計藍本「東區一號」 直言非常奇怪, 8日晚11時40分 一名男子在香港仔觀海徑一公廁對開約5米海面墮海 其前妻報警 死者是27歲姓葉男子 現場消息稱 葉上月離婚 他與20歲前妻仍維持朋友關係 昨晚葉約同前妻及一名男友人 到香港仔海濱公園一帶散步 至晚上11時半 前妻前往廁所期間 他突然情緒激動從岸邊跳落海 友人見狀 立即將救生圈拋向他 嘗試拯救 但葉遇溺下沉 警方初步調查 葉不懂游泳 疑生前受感情及金錢問題困擾, 現時Ben和Alfred任職「行街」 即電影《破・地獄》中黃子華飾演的喪禮統籌師 Frankie則擔任堂官 負責主持喪禮 他們在殯儀業深耕十多年 娓娓道來在靈堂上目睹的光怪陸離 最經典的當然是在靈堂爭產 Alfred曾目睹主家在靈堂上因爭家產大打出手 互相把花籃扔出靈堂 場面非常混亂 Frankie也見識過一夫多妻家庭的「靈堂大戰」 他憶述當日大房和二房太太為丈夫舉殯 兩房陸續將花圈送抵靈堂 氣氛和諧 然而主家告訴Frankie 將有一名自稱「三太太」的女子前來 屆時堅決不讓對方進入靈堂 原來先人去世後 家人才揭發有「三太太」的存在 當「三太太」的花圈送到靈堂時 即被兩位太太拒之門外 其後「三太太」親身前來靈堂 與兩位太太在門外爭執 弄得相當難堪 禮儀師見盡生離死別 會否也感到麻木?Ben坦言 數年前辦理一場喪事 也不禁情緒激動 當時他為一位年僅40歲的男士辦理後事 逝者生前熱愛工作 對家人無微不至 一次工作後回家小睡片刻 從此一睡不醒 Ben指逝者遺下3個年幼子女 回憶當日靈堂上除了遺孀悲痛欲絕 其子女、家人、朋友、同事齊聚靈堂時 眾人泣不成聲, 被告鄭金粦判刑理由書 被告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 這宗爆竊案發生在一個貨倉(“該貨倉”) 該貨倉位於新界元朗白沙村丈量約份第117約地段第118號 該貨倉的東主是何先生 被告是何先生的前僱員 受聘於該貨倉內工作 被告承認 2024年5月22日下午約2時 他在香港 連同一名身分不詳的人 作為侵入者在進入該貨倉後 在該處偷竊兩大袋銅 被告現年60歲 在1964年9月10日於深圳出生 在深圳接受教育至小學4年級 於1979年來港定居 被告的父母分別在1999年和1995年去世 被告有兩名年逾70歲的哥哥 但已經有超過30年沒有聯絡 被告曾經結婚 與前妻沒有任何子女 並且在2003年離婚 被告後來在內地認識了一名女朋友 他們從2005年開始在深圳水圍村租住一個單位 趙大律師指出 被告的學歷水平不高 只能任職一些低層工作 平時生活沒有特別的喜好 只是偶爾以賭博作為娛樂 但由於他平時供養女朋友的起居飲食 所以沒有許多積蓄 約在2023年中 被告的女朋友在深圳經營的美甲生意失敗 欠下債項港幣約70000至80000元 被告作為男朋友也感到十分沮喪 只好盡辦法替女朋友還債 自此 被告每月從他的工資抽出數千元替女朋友還債 在本案發生之前 女朋友的欠債已經縮減至港幣約30000元 但是 在案發前約一星期 被告因與同事發生爭執而被何先生解僱 在失去工作和收入後 被告找不到方法來解決他的財困問題 於是愚蠢地潛回該貨倉偷東西 希望出售贓物來替女朋友還債, 深水埗雙屍 智障姊與弟相依為命 鄰居指 案中姊弟居於上址約兩年 兩人相依為命「關係好好」 沒有聽聞兩人爭執「嗌霎」 惟未曾見過有親友登門探望 據鄰居所知 弟弟在機場任職貨運工作 平常需通宵工作 故姐姐不時獨留在家 兩人3餐均以外賣解決 有時候如食物耗盡 姐姐會在走廊徘徊「行行企企」 但從來不會騷擾人 鄰居見狀間中會提供食物接濟 鄰居又憶述 女事主如病發 會敲擊自己家門 製造聲響 鄰里均習以為常 尹女曾於2023年11月28日及今年1月21日失蹤 兩次均被尋回 業主周一(6月30日)曾因上門追租 當時家姐應門 但未能成功溝通 至昨日(7月3日)業主再度上門 單位已無人應門 鄰居最初以為單位無人 未幾卻聽到「嘭嘭聲」 疑業主爆門揭發悲劇 「哎!大劑 兩條友瞓咗喺度!」, 深水埗福榮街福星樓昨日(2日)揭發雙屍命案 警方經調查後 至今晨(3日)改列謀殺及自殺案, 深水埗劏房揭發姐弟雙屍命案 2日上午11時45分 福榮街63至69A號福星樓一單位一對男女租客倒斃屋內燒炭亡 33歲男死者姓梁 女死者則41歲姓尹 兩人為同母異父的姊弟關係 據街坊透露 女死者生前不能自理 起居飲食均由弟弟照顧 弟弟在機場貨運站工作 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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