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Hongkong! 2026.6-12 女被告吳為宜(30歲 報稱辦公室助理)被控於2026年1月11日於藍田啟田商場惠康超級市場偷竊22包貓糧、22罐貓糧及5包紙碟 總值778元 另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搜查室管有一個煙彈載有0.62克液體內含尼古丁 辯方求情稱 被告一直參與流浪貓救助工作 並呈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義工「貓婆」的求情信 指二人向來會在西營盤日夜輪班照顧流浪貓 被告亦會自資購買貓糧 信中提及 被告早前撿到一隻患嚴重腹膜炎的貓「肥妹」 雖收入只有1.4萬元 仍支付2萬元醫院訂金 涉案貓糧並非自用 其家中亦沒有飼養貓 而是因涉案貓糧含益生菌用作救助該貓, 醫管局今日最新宣布已即時解僱明愛醫院一名KOL女實習醫生 涉事的女實習醫生姓黎、洋名Angel 24歲本地女子 被揭涉及多次行為不當 包括違規用X光機為自己照膝頭 要求正在屯門醫院當值的醫生男友 跨區到她當時實習的律敦治醫院幫忙 擅用他人帳號登入臨床醫療系統 瀏覽屯門醫院的病人紀錄, 《2023全港拾荒者研究調查報告》推算 全港拾荒者人數介乎2791至3456人 每天回收量介乎138.17噸至159.25噸 調查顯示 整體拾荒者工作年期中位數已增至7年 每周工作中位數為7天 平均每日買賣增至2.64次 工作時數增至5.27小時, 年屆75歲的鄧婆婆 自2003年「沙士」起開始拾荒 每一晚 鄧婆婆拖着沉重的發泡膠箱和紙皮 游走太子及旺角一帶的路面穿梭 長年累月的勞損 導致她嚴重駝背 推車時幾乎整個人彎成90度 躬着身推車 幾乎連前方的路也看不清 鄧婆婆並非無親無故 可是年屆76歲丈夫亦已失去工作能力 3名兒子雖已出身 且各自成家 惟自顧不暇 難以給予家用 她直言「自己(3個兒子)都顧唔掂 會顧你?」兩老無依無靠 鄧婆婆只能自食其力 繼續在街頭苦幹 慨嘆「好淒涼 一生一世都好淒涼 如果唔淒涼 我幾十歲就唔做啦 」, 5月份的一個晚上 記者在觀塘與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細說其拾荒之路 她當時身穿反光衣 忙於在瑞和街街市一帶執拾紙皮 她的手推車上滿載大大小小的紙箱、紙皮 收集堆疊好後 便彎身推車往附近祟仁圍的垃圾站整理 她憶述 廿幾卅年以來 已聽聞有3、4個拾荒者發生車禍 「畀車撞倒去咗醫院瞓咗覺啦‥‥‥有啲連車仔都畀人車爛 」但她直言「梗係路邊行啦 行人路行唔怕畀人鬧呀?」這位女士的拾荒的「年資」很淺 曾經做過酒店、多間酒樓樓面、但因社會運動及疫情 2019年起為了供養3名子女讀書 才外出四處回收紙皮 時至今日 即使其中有子女已順利畢業 並在知名會計師樓羅兵咸工作 她仍不能退下來 堅持為另一名正修讀護理系的幼女籌措學費和宿舍費 她直言「咁我要交學費啊 個個讀5年 唔使交學費咩?一年6萬 連埋宿舍要6萬元 唔使交學費 唔使食飯咩?」, 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25年第262號 上訴人龍臘梅判案書 上訴人作證時38歲 她與第一任前夫於2009年7月透過網絡聊天認識 同年9月到青島與他定居 並於2010年8月誕下兒子 她於2018年1月與前夫離婚 因前夫酗酒和動手 2023年2月至3月 上訴人透過微信搖一搖小程序認識證人陳偉倫(控方證人) 上訴人感到自己年紀不小 想盡快結婚生子 她與證人確認過希望以結婚為目的交往 他們透過微信短訊和微信語音發展關係 於2023年5月11日 上訴人於深圳與證人首次見面 由於上訴人覺得證人的外型很符合她的審美 於是第二天她問證人要不要與她結婚 而當時證人亦回答可以 於2023年6月12日 她與證人到貴州 目的是回去上訴人的家鄉結婚 翌日(6月13日)他們去登記結婚 因為上訴人想在鄉下多留一兩天 證人就乘車回廣州 因時間太晚 上訴人替證人安排了廣州的住宿 於6月14日 證人回港 於2023年6月15日 二人在深圳見面 並發生性關係 之後至同年9月 二人保持以微信聯絡 於2023年9月20日 上訴人去香港找證人 同年9月26至10月3日 上訴人來港 期間有與證人食飯並去酒店「開房」 之後兩個月 上訴人也有來港 2024年1月20日 上訴人在微信對證人說「親愛嘅老公 28號係我生日 -齊食飯」 二人繼而在1月30日食飯並拍照 因上訴人的父母一直追問何時辦婚禮 所以拍照發給父母讓他們安心 2024年2月 她才發現證人有賭博的問題 於2024年3月 她向證人提出離婚 但證人叫她自己想辦法 上訴人指2024年9月 她聘請律師辦理離婚 而2025年2月內地法院就離婚立案, 太古城母女命案 太古城廬山閣一對48歲與12歲母女 昨日先後墮樓身亡 慘劇引發社會關注 消息稱 母女墮樓同死悲劇源於教育問題爭執 昨日早上9時許 48歲女事主黃婦曾與女兒因教育問題爭執 之後自行入房 在房間窗口一躍而下 身處客廳的女童聽到母親大叫 隨即進入睡房 不見其蹤影 探窗赫見母親倒臥二樓平台 立即報警求助 女事主墮斃後 女童曾被送往東區醫院檢查 同日下午 女童在父親陪同下在東區醫院見醫生 並見過心理服務科 女事主為公立醫院任職醫護心理服務社工 其上司為註冊心理醫生 事發後亦到東區醫院與女童見面 當時社署曾派員到醫院見女童 並接獲警方通知跟進個案 其後女童出院 由父親帶返太古城住所 至晚上7時5分抵達住所 15分鐘後 女童被發現墮樓身亡 至於女童為何獲容許返回家中 勞福局長孫玉菡強調 醫生、護士和社工有為女童進行專業判斷 認為情況容許女童在家人陪同下離開 據了解 女童就讀優才(楊殷有娣)書院小學部六年級 其母親為公立醫院任職醫護心理服務社工, 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25年第663號 盧永業判刑理由書 被告人承認三項洗黑錢罪 三項控罪指被告人與覃葦航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共同清洗黑錢 覃是同一件事件另案(DCCC 333/2024)的被告人 他早前承認同樣三項洗黑錢罪 已在2026年4月30日被判刑 警方原本不知道本案被告人盧永業參與犯罪 但覃主動向警方提供消息 令盧被捕及被起訴 被告人和覃在香港大學讀書時認識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 覃在被告人有份投資的酒吧工作 被告人介紹一名叫Terry的男子給覃認識 2023年3月左右 被告人向覃索取銀行戶口資料 表示會給覃10萬元或以上報酬 覃稍後向被告人提供他的渣打銀行、中國銀行和滙豐銀行戶口號碼及密碼(分別為帳戶一、帳戶二和帳戶三) 2023年3月17日至4月11日期間 帳戶一共有175筆存款 金額通常介乎港幣數百元至$400000不等 總存款達$2927121.5 提款則有89筆 總金額達$2925868.71 2023年3月17日至4月11日期間 帳戶二共有318筆存款 金額通常介乎港幣數千元至$320000不等 存款總額為$8113782.71 提款則有297筆 共達$8113727.94 2023年4月6日至4月19日期間 帳戶三有200筆存款 金額通常介乎港幣數千元至$150000不等 存款共達$2625542 提款則有255筆 共達$2625339.29 帳戶顯然是用作短暫存放資金 覃的三個銀行戶口分別處理了港幣290多萬元、810多萬元和260多萬元 部份金錢是一些騙案受害人存入的 2024年4月3日 被告人被捕 他對警員提出關於覃的三個銀行帳戶的查問都保持緘默 案底 被告人現年24歲 他在2022年3月有一項猥褻侵犯紀錄 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求情 被告人在2001年4月22日出生 案件發生在2023年3月 被告人當時是21歲多 是一名大學生 律師說被告人過往無不誠實犯罪紀錄 唯一紀錄是在2022年3月的非禮定罪 律師說被告人學業成績良好 在香港大學讀書時積極參與活動 有領導才能 家有父母和弟弟 一直勤奮 律師說被告人與覃在大學認識 是同窗好友 覃後來在被告人有份投資的酒吧工作 2023年3月初 被告人與覃在酒吧認識一名叫Terry的常客 Terry提出回報高的賺錢機會 要求他們出售銀行帳戶 覃願意參與 Terry表示會給覃十萬元以上報酬 而被告人則成為Terry與覃之間的聯絡人 報酬為一萬元 律師說被告人因一時貪念 便答應代Terry向覃轉達安排及報酬事宜 他被Terry答應付出的報酬吸引 也希望討好Terry去獲得商機 藉以減輕父母的經濟負擔 律師指被告人當時年青 經驗不足 作出錯誤判斷 低估法律後果 律師說被告人在2024年4月被捕後仍堅持繼續學業 於2025年取得工程學位 他本想修讀碩士課程 但因本案而須暫時擱置計劃 律師稱被告人作出了深刻反省 向家人坦誠認錯 獲父母支持 他已找回正確的價值觀 斷絕和酒吧的人來往 並出售股份 轉職做咖啡師 生活重上正軌, 內地女子(42歲被告周芙容)涉於2018年向入境處訛稱來港探望配偶 以及謊稱男方是其腹中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 從而取得仁安醫院產後分娩服務 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 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證人先前涉及的案件資料 認為會影響盤問方向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7月15日提訊, 27歲男侍應3年前趁在街上認識的內地女子醉酒不適時 在大圍車公廟附近草地兩度強姦對方 案發時24歲的男被告邱鎮濠於2023年4月18日凌晨在街上結識20多歲的女事主X X在內地來港讀書 她在一間便利店外時 被告上前搭訕 兩人交換微信的聯絡方法 同日晚上 被告即透過微信相約她見面 兩人先到便利店買酒 之後到大圍車公廟附近的遊樂場 期間X感不適 曾到女廁嘔吐 凌晨3時許 X再想嘔吐 被告不許她到女廁 並帶她到草地並把她推在地上 被告其後脫去X的短褲和內褲 X曾用手抓被告的頸 但因無力而放手 被告亦曾咬X的手指 被告其後吻X 並把舌頭伸入X的咀 X圖咬被告的舌頭不果 故改咬被告的下巴1、2分鐘 但被告沒有反應 X曾嘗試反抗並要求被告購買安全套以防性病 惟被告拒絕並聲稱自己沒有性病 兩度強姦X X被侵犯後 曾要求被告與她一同到警署報案 被告未有理會 但有送X回家 X其後帶同她案發時所穿的衣服報警 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並無精神問題 犯案原因是思維扭曲及渴望親密接觸 案發時亦受酒精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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