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金融 2020.3.11-20:53……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平台法人代表何某及其他相关人员李某、杨某、陈某已于2020年1月6日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人代表何某于2020年2月12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深圳龙华公安 2020.3.11-20:53

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深圳前海阳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春天金融”平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现将案件侦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平台法人代表何某及其他相关人员李某、杨某、陈某已于2020年1月6日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人代表何某于2020年2月12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办中,涉案资金、资产的核实及平台借款的催收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中,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依法保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相关款项返还至“春天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420153100005252078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南中路支行,开户名:深圳前海阳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并注明“还款人”),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及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有关部门将对相关资金依法予以追缴,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调查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0年3月11日


评论

《 “春天金融 2020.3.11-20:53……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平台法人代表何某及其他相关人员李某、杨某、陈某已于2020年1月6日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人代表何某于2020年2月12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 有 8 条评论

  1. 1000元没有还

  2. 1000元,也该还给我了,几年了,春天金融退出我也等了几年了,就1千块钱也没有还给我

  3. 王书芳

    春天金融让我损失了14万多,何骗子还是个.员,他玷污了.的形象,希望..早日为我们讨回血汗钱。

  4. 我也有三万没回来

    1. 我也有三万多,没要回来吗

    2. 我也有三万多,还能要回来吗?

      1. 你们都回款了吗

  5. 平台都上不去了,本金何时能归还?去哪里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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