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宇股权投资 2020.4.29……案情通报。现已经依法对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骨干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务必于2020年7月1日之前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报案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关于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报案通告

我局于2019年08月29日,对长春市二道区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现已经依法对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骨干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侦查取证及追赃挽损工作。为核实涉案金额及群众损失,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务必于2020年7月1日之前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报案,逾期不报案不做登记的后果自负。

任何投资人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活动,对任何形式的组织、串联非法集会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报案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借款)合同、资金流水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案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裕民路666号,远达派出所旁经侦大队

联系人:曹警官:15904406851
孙警官:15904403954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

注:我局接受在长春分公司和直属团队投资的当事人提供的报案材料,在异地投资的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通告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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