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灿 2020.5.13-9:24……廖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廖灿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与廖灿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

望城公安

05月13日 09:24

【廖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话筒]】廖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廖灿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廖灿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请与廖灿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廖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廖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廖灿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廖灿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请与廖灿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宜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二)登记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西路与黄桥大道交汇处,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待室;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
(四)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或登记的,不需重复报案或登记。
二、询问确认事项
(一)办案单位将通知集资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二)集资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条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者P0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三、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扰乱侦查及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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