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兆斯特投资 2020.6.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査:现已进入审计阶段,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手续的“投资人”,于工作日时间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经侦大队317办公室登记报案

【宁夏这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人”快报案!】

6月1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发布《关于对“宁夏兆斯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确认的通告》。

通告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经侦大队已对“宁夏兆斯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査:现已进入审计阶段,为收集证据,査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投资人通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手续的“投资人”,于工作日时间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经侦大队317办公室登记报案,如工作日无法登记报案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

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本人携带《投资、借款合同》、身份证,本人与该公司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转账凭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
2、请“投资人”本人亲自办理登记报案,且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与存款单上的“投资人”姓名必须一致;
3、“投资人”如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确实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可委托自己直系亲属持“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据、借条原件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
4、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
5、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韩警官、耿警官
咨询电话:0955—769105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