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群驰骋淄博分公司 2020.6.29……警方通报。截止目前部分投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原件、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通告

目前,我局正在侦办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侦查,现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截止目前部分投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原件、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投资人应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受理登记地点:张店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地址:张店区东一路22号
联系人:张警官 0533-2189552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6月29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