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群驰骋大连分公司 2020.11.6……警方通告……现要求冠群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缴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收取的返点、提成等非法所得

公告

我局于2019年8月14日对冠群驰骋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为加快追赃挽损,现要求冠群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缴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收取的返点、提成等非法所得。
对于能够及时退缴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逾期不退缴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对组织串供、毁灭证据的,从重处罚。
期限截止日: 2020年12月31日。
办案人:胡警官0411-82031106
于警官18341108175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冠群”专案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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