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越丰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分公司 2021.11.13……警方通告。磐石市公安局已对“北京越丰管理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该案件中尚未向磐石市公安局报案的受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投资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磐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说明有关情况

【公告】关于北京越丰管理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证工作的公告

为依法惩治北京越丰管理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非吸参与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磐石市公安局已对“北京越丰管理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该案件中尚未向磐石市公安局报案的受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投资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磐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说明有关情况。

望相互转告周知。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案件的进展情况由磐石市公安局适时公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办案民警:李警官、谢警官

联系电话:0432-65252116

特此通告。                   

           磐石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3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