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长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5.23……警方通告。请尚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承诺函、借据、还款计划书、银行转款交易明细和收取利息银行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到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诈骗中队进行核查登记,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沙河市公安局关于对河北长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沙河公安 2022-05-24 19:32 发表于河北

沙河市公安局

关于对河北长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河北长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沙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司负责人彭谈增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请尚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承诺函、借据、还款计划书、银行转款交易明细和收取利息银行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到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诈骗中队进行核查登记,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公安机关依法侦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对于干扰、恐吓、阻止集资参与人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请相关集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不信谣、不传谣,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疫情防控期间,集资参与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登记现场前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身体有不适症状或近期从疫情地区归来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场登记,应委托直系亲属携带委托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登记。

登记地址: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诈骗中队,咨询电话:0319—8625877、17692998595 (申警官)。

特此公告。    

沙河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