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孙海明、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陈勇、曾义勇 2022.5.24-25-26-27……【警方通告】新疆玛纳斯县4件非吸案通告。还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1日前,带好相关借款借据及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及转账凭证、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证明来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报案登记

警方通告

为依法严格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4月23日,玛纳斯县公安局对孙海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第三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案件侦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在网上变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还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1日前,带好相关借款借据及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及转账凭证、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证明来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在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微信等媒介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委托他人搜集报案材料,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集资参与人如有疑虑或诉求,应到公安机关登记点或者咨询电话进行询问,谨防电信诈骗。

咨询电话:

陈警官:13909940857

楚警官:18699328671

办公室:0994-5306098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2年5月24日


警方通告

为依法严格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10月15日,玛纳斯县公安局对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该案现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第三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案件侦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在网上变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还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1日前,带好相关借款借据及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及转账凭证、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证明来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在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微信等媒介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委托他人搜集报案材料,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集资参与人如有疑虑或诉求,应到公安机关登记点或者咨询电话进行询问,谨防电信诈骗。

咨询电话:

陈警官:13909940857

楚警官:18699328671

办公室:0994-5306098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2年5月25日


警方通告

为依法严格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5月3日,玛纳斯县公安局对陈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现该案在调查取证阶段。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第三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案件侦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在网上变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还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1日前,带好相关借款借据及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及转账凭证、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证明来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在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微信等媒介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委托他人搜集报案材料,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集资参与人如有疑虑或诉求,应到公安机关登记点或者咨询电话进行询问,谨防电信诈骗。

咨询电话:

陈警官:13909940857

楚警官:18699328671

办公室:0994-5306098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2年5月26日


警方通告

为依法严格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8月31日,玛纳斯县公安局对曾义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现该案在调查取证阶段。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第三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案件侦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在网上变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还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1日前,带好相关借款借据及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及转账凭证、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证明来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在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微信等媒介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委托他人搜集报案材料,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集资参与人如有疑虑或诉求,应到公安机关登记点或者咨询电话进行询问,谨防电信诈骗。
咨询电话:

陈警官:13909940857

楚警官:18699328671

办公室:0994-5306098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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