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宜投金服 2019.7.17……【法院判决书】被告人丁克荣、黄剑峰、柏港、黄国杰、曾晶钰、刘东阳、罗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7.17)
2015年1月30日,被告人柏港注册成立了杭州宜投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2015年7月该公司开发了宜投金服APP平台,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该网络平台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开展车贷宝抵押借贷业务,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5日,被告人柏港利用该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67万余元。
2017年4月初,被告人柏港将宜投金融公司(包括宜投金服APP平台)以3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人黄国杰,被告人黄国杰招募了被告人曾晶钰、罗杰作为公司运营主管,利用宜投金服APP平台,以虚构标的手段及高息回报为诱饵,开展车贷宝抵押借贷业务,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5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4514万余元。(被告人柏港、黄国杰吸收资金于2017年8月15日已全部归还投资人)。
2017年5月15日,经被告人刘东阳等人介绍,被告人黄国杰将宜投金融公司(包括宜投金服APP平台)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人丁克荣,被告人丁克荣指使被告人黄剑峰担任宜投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而后由被告人黄国杰帮助被告人丁克荣的宜投金融公司运营一个月左右,被告人黄剑峰招募了被告人曾晶钰、罗杰、刘东阳作为公司运营顾问。期间,宜投金融公司以虚构标的手段及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宜投金融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等形式,宣传并开展车贷宝理财产品抵押借贷业务,被告人黄国杰帮助宜投金融公司运营期间,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500万元左右,被告人黄国杰用宜投金融公司平台吸收的资金获取转让费1200万元。2017年6月中旬以后,被告人黄剑峰与被告人柏港协商后,由被告人柏港经营的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宜投金融公司提供运营技术维护至2017年9月14日。被告人丁克荣、黄剑峰等人利用宜投金服软件平台,销售车贷宝理财产品,自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达2.18亿元。
案发后,被告人丁克荣及其妻子刘华均表示愿意以其夫妇名下的全部资产退赔各投资人的损失。被告人丁克荣及其妻子刘华名下有企业三家、房产两处,相关财产已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依法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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