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杭州“顺心理财”案 2023.1.17……【资金清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宫亚飞、陈泳君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浙江顺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心理财”案)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依法进行清退。
本次清退金额为17782615.37元。
清退时间2023年1月17日。
法院已在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法院判决书】附:被告人宫亚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陈泳君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8.5)
附:被告人宫亚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陈泳君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10.30)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宫亚飞,男,1964年6月1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学文化,浙江顺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住西安市新城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5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2016年12月22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8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2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江干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泳君,化名陈峻,男,1976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温岭市人,初中文化,住温岭市。因本案于2018年12月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江干区看守所。
2017年12月5日,经他人介绍,被告人宫亚飞从陈顺法、被告人陈泳君处受让了顺竣公司全部股份及公司名下的“顺心理财”网络借贷平台。宫亚飞实际控制顺竣公司后,仍由陈泳君继续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两人共同运营“顺心理财”网络借贷平台,对外许诺10.2%-18%的年化收益,采用虚假标的或重复使用真实标的等手段吸引投资人投资。陈泳君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平台资金去向、非法集资资金链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还从中非法获利1200余万元。
经审计,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12月4日,被告人陈泳君等人共向4600名投资人非法集资9430余万元,截至2017年12月4日,尚有4700余万元投资款未兑付。2017年12月5日至案发,被告人宫亚飞、陈泳君等人共向11000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7.2亿余元,造成2300余名投资人实际损失1.41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平台转让费用、支付高额借款利息、维系犯罪运作、期货买卖等。
2018年11月20日、12月6日,被告人宫亚飞和陈泳君分别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
被告人宫亚飞上诉提出:1.其接手平台最初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是为了骗取集资款,而且在房产项目发生变化后曾设法退出平台;2.其在经营平台过程中出借集资款赚利差是为了维持平台运行,后期曾主动降低集资规模、防止损失扩大;3.其在案发前后都积极面对问题、主动配合调查,没有逃避侦查、隐匿资金、携款潜逃等行为,也没有实际侵占或者挥霍集资款。原判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法律适用错误,要求二审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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