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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zhua.cn
锦融运通 2020.5.13……锦融运通高金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上诉人高金友的辩护人提出,(1)高金友只是名义上的总经理,对资金的使用、人员的任命、标书材料的准备、客户的招揽等核心环节都没有决定权,在整个非吸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故高金友在犯罪中作用较轻,原判量刑畸重。(2)高金友早在2014年8月24日前后就在前妻陪同下,主动到下城区人民检察院陈述事实并制作笔录,应当以该时间点来认定自首,故从轻或减轻的量刑幅度应当更大。(3)与杭州地区其他类似案件相比,量刑偏重
锦融运通 2019.12.19……锦融运通高金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证人唐某的证言,证实:其从朋友处得知“锦融运通”平台,之后高金友与其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有不错的项目可以投资。期间,共充值24848961.32元,提现24096349.17元,实际损失752612.15元。其在与高金友的接触过程中发现高金友专业知识匮乏,不具备总经理该有的业务素质。后期提现困难,其找高金友要钱,高金友说不清资金去向,每次借口都有出入。高金友曾称:“你放心我有这个能力的,这个很简单,我往平台上发几个标就可以了。”至此其明白公司运营一定有问题
力合创投 2015.5.20……力合创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某某供述,证实2012年8、9月份,其所经营的凯锐公司因500万元贷款到期转贷未成,高利贷资金被套牢,又在内蒙古中标了一个项目,要交后续的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导致公司资金缺口达2000万元……被告人徐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徐某某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P2P网贷系统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因企业发展遇到困境,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徐某某有决策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但他并不了解如何使用网络实施吸收公众存款,本案P2P网贷系统运营策划所有体系的建立、具体奖惩体系都是由操盘者独立决定和独立策划的,能够吸收进来存款,完全取决于操盘者对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和信贷 2020.7.17……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审核,和信贷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以期通过本次合作共同处理和信贷资产相关问题,开展对P2P借贷资产的评估处置工作,以提高出借人回款速度
柳州市荣骏汽车配件公司 2020.7.17……7月16日上午,柳北法院组织召开了柳州市荣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职工代表、评估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共30余人到场参加了会议。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24户,债权金额为31055428.48元
能量锎 2020.6.29……能量锎投资平台姜海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在“能量锎”投资平台非法运营期间,被告人姜海刚多次以团队负责人的身份,与夏红明等人在浙江绍兴、安吉、杭州召开推广会、交流会,以锎平台投资有高额回报的方式进行宣传,并积极组织搭建以葛敏兰、吴文丽等人为骨干的推广团队,发展团队人员,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现已查明,共涉及投资人170名,投资金额7908.62万元,造成实际损失金额6155.66万元
巨潮金融 2020.5.22……巨潮金融平台周炳磊、王国建、黄卫权、叶凡、叶万杨、倪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刑事裁定书……上诉人周炳磊上诉提出,其吸收的资金用于借新还旧、支付平台转让价款、支付推广费用、收购经营其他类似平台等用途,这些用途均是平台本身运行所需,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没有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情节。其没有携带集资款逃匿,其出境后仍然安排陈笃雷向借款人还款达上百万元
密码保护:巨潮金融 2020.1.17……巨潮金融平台周炳磊、王国建、黄卫权、叶凡、叶万杨、倪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书……经查,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周炳磊接手巨潮公司后,以虚高或虚假的企业借款项目等方法非法集资并形成“资金池”,资金被用于借新还旧、支付平台转让价款、推广费用、收购经营其他类似平台等用途。即被告人周炳磊非法集资后,资金并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后被告人周炳磊潜逃出境。被告人周炳磊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巨潮金融 2020.6.23……巨潮金融平台总经理黄虞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虞平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其受陈文达指派管理巨潮公司。“巨潮金融”平台以上海日益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消费贷及上海乾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个人汽车质押贷的名义吸收资金,所发的标均系假标
玛瑙湾 2020.7.17……警官您好,我是无锡玛瑙湾投资者,玛瑙湾现在立案什么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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