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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雷过的网贷
网信理财 2021.7.4……复生:天天喊两年,终究,我们还是到了这一天
网信理财 2021.7.4……两年了,难以想象出借人居然在有生之年会对7月4日这个名字如此刻骨铭心。……到现在,曾经的行业翘楚大多数人去楼空。先锋支付停止运营临走还给网信理财扣了个屎盆子,这一盆也扣到了出借人身上,……2021年3月16日之后网信理财的官微就不再发布任何消息,它的最后一条推送是春季福利喜呱呱商城“一键下车”活动限量开启,债权白送另外花钱买你不需要的东西,我下不去手
有利网 2021.7.3……本息全回,是我们心中的理想!它之所以珍贵,就在于它总能在最苦最难的时候,绽放美丽……岁月无声,但我们走过的每一步,都掷地有声
新联在线 2021.7.3……根据大家在群里的提问,借委会经与高院石法官沟通,反馈以下……5、中京新联的国企股东中京军融集团的刑责?答复:中京公司的责任需要从源头查起,不在本案受理范围,本案卷宗中没有看到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建议当事人核实源头卷宗资料,如有证据说明,可要求公安对中京公司立案
爱钱进 2021.7.3……煮熟的鸭子,断无飞走的道理……进了3D收割陷阱,360度环割无死角
密码保护:爱利是 2021.5.26……爱利是平台被告人马震、杨小乐、刘小凤、蒋译鸿、于宝龙、胡思敏、马岚、李世东、李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马震、杨小乐、刘小凤、蒋译鸿、于宝龙、胡思敏、李世东不服,提出上诉。……利事丰公司出现逾期不能兑付情况后,被告人杨小乐向部分集资参与人退赔158万元,被告人胡思敏向部分集资参与人退赔52.5万元,被告人蒋译鸿向部分集资参与人退赔11万元。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刘小凤、于宝龙、胡思敏、李世东在家属帮助下分别退赔了12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上诉人马震及其辩护人认为羊米公司是为利事丰公司吸收公众存款,利事丰公司是用款方,羊米公司在整个犯罪中起辅助作用,马震不应被认定为主犯,同时马震系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原判量刑过重
密码保护:爱利是 2020.12.22……爱利是平台被告人马震、杨小乐、刘小凤、蒋译鸿、于宝龙、胡思敏、马岚、李世东、李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利事丰公司由余㼆佳及其妻梁丽华创设成立,通过开设的“爱利是”网络平台、原公司销售部门及以公司销售部门为基础设立的羊米公司,分别在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公司的理财产品,对外吸收资金。其中,羊米公司作为利事丰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公司,经营负责人为马震及其妻被告人杨小乐。羊米公司采用层级管理并组建销售团队……2018年9月,利事丰公司出现逾期不能兑付情况,对外宣称良性清盘,后公司负责人余㼆佳、梁丽华夫妇于2018年11月失联。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于2018年11月1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利事丰公司立案侦查。2018年12月,被告人蒋译鸿、于宝龙、胡思敏主动至公安机关提供材料,配合调查;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被告人马震、杨小乐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1月28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刘小凤、马岚于2019年2月20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李世东于2019年5月9日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李震于2019年3月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制作笔录,后失联,经上网追逃,于2019年7月1日在上海市火车站2号站台被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马震表示认罪,因其已将全部积蓄用于购买公司的理财产品,故无能力作出退赔……被告人胡思敏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胡思敏是本案的第一位报案人,其主动前往外滩派出所,将其所知道的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公安机关,系自首,公安机关为此还出具了情况说明
京圆柚理财 2020.4.24……被告人蒋文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蒋文俊担任京圆闵行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及公司管理。该公司在本市闵行区莘松路58号2号楼301室经营期间,以车贷、房贷等为理财标的,用线下推广、线上投资的方式,将标的发布于“京圆柚理财”平台,以“柚房宝”、“柚车宝”、“柚农宝”等为理财产品,许诺高额收益,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在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共888人,累计投资标的本金人民币2.32亿余元,已兑付本金1.47亿余元。该公司至2018年8月停止返本付息,未兑付本金为8,515万余元。上海京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及“京圆柚理财”平台负责人卢某某、彭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于2018年11月被杭州警方逮捕,2019年9月被提起公诉。2019年2月,被告人蒋文俊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涉案资金专户退还非法所得58.35万元。2019年10月31日,被告人蒋文俊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向闵行警方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魔房宝(魔方金服) 2021.5.10……被告人吴昀、韩礼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吴昀、韩礼强在经营上海旗鲁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期间,为运营上海市沪太路项目、三林路项目及深圳项目三个橙家公寓出租项目,经与凌骏(已判刑)等人合谋,通过凌骏经营的“魔房宝”网络借贷平台等渠道,以上述橙家公寓项目名义发布借款标的,采用拆分借款期限、超限额借款、借新还旧等违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金额共计7000余万元。截止案发前尚未兑付金额共计150万元。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吴昀、韩礼强在上述三个项目均已经营亏损、甚至沪太路项目已终止经营、资金链断裂后,明知自己无归还能力仍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1600余万元,用于借新还旧
密码保护:魔房宝(魔方金服) 2020.10.27……被告人凌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凌骏,男,1984年10月19日出生于浙江省兰溪市,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上海翔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被告人凌骏注册成立上海翔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魔房宝”平台,通过口口相传、线上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并承诺年化率7%-10%左右的利息,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到“魔房宝”平台上出借钱款给借款人。同时,被告人在明知借款人资金使用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情况下,经与借款人合谋,通过拆分借款期限、续发借款项目借新还旧等违规方式为借款人吸收存款。案发后,被告人凌骏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凌骏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相关的借款人进行了尽调,管理模式规范,也积极进行催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提出被告人凌骏系自首,且积极催收挽回投资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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