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
密码保护: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高云峰集资案 2023.12.10……【资金清退】关于被执行人高云峰刑事财产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苏1202刑初511号刑事判决书,现部分案款已执行到位。因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退出相应款项。请相关被害人(169家商户,名单附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至本院执行局领取,或与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逾期本院将依法予以上缴国库。
➤附:【法院判决书】2021.3.11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高云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韩某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海博惠”、“团乐网”商城为依托) 2023.12.12……【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韩某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海博惠”、“团乐网”商城为依托)现正在依法办理中。
➤请该案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收据、合同、协议、银行流水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1月11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浙江嘉兴市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2.12……【警方通告】桐乡市公安局近期侦办了嘉兴市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有部分投资参与人未报案登记。
➤现将报案信息核实登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核实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二、核实登记地点:桐乡市公安局城南高桥派出所(桐乡市高桥街道发展大道1488号)。三、核实登记对象:嘉兴市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投资参与人。
密码保护:禾枫(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12.12……【警方通告】近期,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依法对禾枫(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已对陈某达、叶某生、滕某等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冻结涉案公司及个人银行账户。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方式一,线上报案。方式二,电话报案。方式三,邮寄报案。”登记报案。上述报案方式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如确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居住地公安机关会将报案材料移交我局。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叶真香、占理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2.12……【警方通告】2023年10月,松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叶真香、占理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叶真香(女,61岁,南平市松溪县人)、占理寿(男,65岁,南平市松溪县人)夫妻两人以资金周转、看病等为借口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请尚未报案的受害人携带相关材料(报案人身份证件;书面或者电子等证据、凭证)尽早到经侦大队报案。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敦促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 2023.12.7……【警方通告】2023年12月7日,上犹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一、本通告所指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包括: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备。三、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四、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五、本通告发布后,对期限内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人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网上追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明知他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而为其提供帮助、作伪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并敦促其尽快回国。
➤附上犹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名单(14人):
蔡小芬 户籍地:东山镇
曾俊安 户籍地:营前镇
陈建安 户籍地:东山镇
方斌 户籍地:社溪镇
何威 户籍地:东山镇
赖宝芹 户籍地:平富乡
赖海通 户籍地:五指峰乡
刘克峻 户籍地:营前镇
刘艺娟 户籍地:五指峰乡
罗建 户籍地:水岩乡
谢佐超 户籍地:水岩乡
严赵强 户籍地:黄埠镇
钟学志 户籍地:紫阳乡
钟以婷 户籍地:东山镇
密码保护:“山海优选”APP (或即将更名为中战壹品会) 2023.12.7……【官方发布】有官方处非办发布非法集资风险预警信息
被预警风险主体:浙江农优壹品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开发的“山海优选”APP (或即将更名为中战壹品会)
密码保护:上海夸客金融(才米公社、夸克优富等平台)案 2023.12.11……【资金清退】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延期。
➤本院于2023年6月10日发布公告,上线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登记。因部分受损群众近期集中登陆,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运行缓慢,受损群众反映,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登记确认工作。为进一步便利受损群众,夸客一案核对日期延长至2024年1月20日。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焦家胜、宋昌龄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3.12.11……【资金清退】本院在办理焦家胜、宋昌龄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已追缴到案赃款人民币3198447.81元,因无法联系到全部被害人,请该案的被害人及时与本院联系领款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一年后,无人认领的款项将依法上缴国库。
密码保护: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集资诈骗、陈景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2.11……【资金清退】关于被执行人李新明集资诈骗、陈景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涉财产执行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20日立案执行,现就第一次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资参与人及损失金额
参与退赔人员范围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赣刑终4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详见附件),共计711笔,人数为750人(含合并对账人);退赔损失金额共计263518181.72元。
二、第一退赔可分配金额
截止2023年12月5日,执行到位金额18743399.27元,其中8848466.13元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目前执行异议案件仍在审查中,目前可分配金额为9894933.14元。
三、分配比例确定
本次分配以可分配款9894933.14元为限,将可分配款除以退赔损失金额共计263518181.72元,计算分配比例。本次分配比例为3.75%。
四、业务员及关联人员可分配金额的处理
五、关于领取退赔款方式
←
上一页
1
…
109
110
111
112
113
…
3,263
下一页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