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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谷财富(银谷在线)哈尔滨道里分公司 2020.9.21……警方通告。凡是向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分公司(营业一部和营业三部)出借资金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取证
银子铺 2020.9.23……杭州万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银子铺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9月23日(周三)下午上城法院第六法庭(远程)开庭审理
聚财猫 2020.9.21……聚财猫案件开庭时间确定为—2020年9月22日上午9点45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积木盒子 2020.9.20……积木盒子客服:对的,5月份已经LA了,4个月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密码保护:微米在线 2020.7.27……微米在线平台叶福才、吴加宝、吴思忠集资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微米在线”平台共向9947人吸收资金人民币632272433.82元,造成2407名被害人损失金额人民币92938966.59元。该平台吸收的资金除用于投资人还本付息、支付运营成本外,主要被转移用于支付吴加宝平台转让费、叶福才购买境外股票、个人消费,以及吴思忠中介费用等,仅少量资金用于叶福才名下公司经营……其辩护人辩称,本案定罪时应充分考虑案发时的时代背景,在当时“互联网+金融”的时代浪潮下,无法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有足够的认识,通过转让技术平台分一杯羹与集资诈骗的主观恶性有明显区别。故请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加宝从轻处罚
大仓谷 2020.7.28……大仓谷平台杨方凯、林秀清、冯晨、徐汉生、林安兴、林峰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大仓谷”网贷平台所募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全部由被告人林秀清、杨方凯、林安兴个人掌握和支配,除部分用于归还投资人到期的本金和收益外,其余主要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购买房产、车辆、会所消费等。自2017年8月10日至案发,“大仓谷”网贷平台累计向全国3238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人民币1.7亿余元,尚有3800万余元无法归还
善林金融海盐海丰西路分公司 2020.7.31……善林金融海盐海丰西路分公司凌永华、黄玉凤、徐红梅、沈敏芬、张利亚、唐春艳、谢小梅、查雪华、王飞、姚凌芳、金晓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述11被告人当庭均能自愿认罪,但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其参与的“非吸”金额均提出了异议,并一致辩称:案发前对善林总公司并不具备融资、借贷行业资质并不知情,是否必须要有此类“金融牌照”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公司有营业执照,在央视等国家正规媒体有宣传报导,且其分别与善林总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故认为其作为正规公司员工,为了工作业绩邀家人和亲朋好友一起参与融资理财,不会涉及违法、犯罪,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也有巨额资金投入后未兑现,属于被害者,希望法庭查明后作出公正、合理的从轻判决
合盈网贷 2020.8.13……合盈网贷平台陈锡飞集资诈骗罪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锡飞上诉称,刘某1、方某等人投资盛南公司、南源公司、世源公司与其无关。其经卢某同意在“新疆红枣”项目暂停后,将投资款转投其它项目,之后陆续有还款。合盈通达公司成立时国家未禁止P2P网贷业务,其关停该业务时公开作出还款承诺;2016年时平台数据被篡改,原判以鉴证结论认定相关金额有误。综上,被告人陈锡飞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请求依法从轻改判。辩护人提出,虽然从后面的行为推断被告人陈锡飞的整个犯罪行为更像是集资诈骗,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陈锡飞自始有非法占有目的,故其行为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隆泰贷(众海财富) 2020.8.3……隆泰贷平台梁光满、梁思伟、戚可立、徐金、朱佳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线下的“众海财富”、“隆泰贷”平台、线上转线下业务累计非法募集资金60900余万元,未兑付资金约6000余万元,实际骗得6000余万元。目前共有350人报案,涉及集资款共计19130余万元,已归还本息14380余万元,实际损失4750余万元。另查,该公司用于发标抵押的不动产权证部分系假证、居民身份证部分系假证……被告人梁光满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密码保护:人人爱家金融 2020.9.4……2020.9.4通报沟通会总结……干杰之前从人人平台套取了1000多万,由于干杰退出后另外创建了有理树平台(实际控制人干杰,地点在萧山),下城经侦将其涉案的宗卷、人、财、物全部移交给萧山经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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