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福建三明市三元区李文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4.4.8 ✓资金清退
本次可供分配执行款总额为920821.04元(该款为被执行人李文化在泉州中院作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的执行款)。根据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4)梅刑初字第153号刑事判决书中李文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情况表,按各被害人的受害金额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920821.04元(可供分配金额)÷26368905元(受害金额)≈3.49207%
附:✓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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