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贷网 2018.12.4-13:02……“钱贷网”平台刘春华、覃金丽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钱贷网 2018.12.4-13:02……“钱贷网”平台刘春华、覃金丽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

刘春华、覃金丽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刘春华、覃金丽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侦查认定:2013年1月,犯罪嫌疑人刘春华从他人处购买深圳市感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融公司,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摩尼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伙同覃金丽、胡思文、刘国斌,通过“钱贷网”平台发布投资理财项目标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自2016年始,刘春华制作假合同标的,让刘国斌通过“钱贷网”平台发布,而后将所募集资金归个人使用。经查,感融公司吸收的资金仅小部分用于投资项目。另查,刘春华于2015年9月设立深圳市共富盈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共富盈),通过共富盈对外非法吸收社会公众投资,而后用于“钱贷网”平台的投资项目。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汤助理

联系电话:0755-82297328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