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盆网 2019.3.18-15:35……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具备金融行业从业资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不包含借贷业务经营事项,其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实际从事收贷业务,超出了规定的经营范围,其产生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申请仲裁的方式掩盖其非法经营的目的,该仲裁裁决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钱盆网 2019.3.18-15:35……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具备金融行业从业资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不包含借贷业务经营事项,其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实际从事收贷业务,超出了规定的经营范围,其产生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申请仲裁的方式掩盖其非法经营的目的,该仲裁裁决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文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28执24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4号楼B2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56000077L。
法定代表人:梁华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黄凤棉,该公司法务专员。
被执行人:陈文建,男,汉族,1993年7月9日出生,湖北省建始县人,住建始县,
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文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衢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衢仲网裁字第70285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具备金融行业从业资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不包含借贷业务经营事项,其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实际从事收贷业务,超出了规定的经营范围,其产生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申请仲裁的方式掩盖其非法经营的目的,该仲裁裁决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执行衢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衢仲网裁字第70285号裁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徐东海
审判员  蔡 斌
审判员  彭东洋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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