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云油 2019.4.17-8:50……4月16日晚间,光汇石油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薛光林于2019年4月11日离任,理由是薛光林个人担保公司无法偿还逾3000万美元债务。香港高院认为,在目前状况下,无论是光汇石油全资子公司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还是薛光林本人,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逾期债务,上述债务不涉争议性,且光汇石油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光汇云油 2019.4.17-8:50……4月16日晚间,光汇石油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薛光林于2019年4月11日离任,理由是薛光林个人担保公司无法偿还逾3000万美元债务。香港高院认为,在目前状况下,无论是光汇石油全资子公司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还是薛光林本人,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逾期债务,上述债务不涉争议性,且光汇石油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2019年04月17日 08:50

因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破产,“民营石油大亨”薛光林“不得已”离任了在香港上市公司光汇石油的所有职务。4月16日晚间,光汇石油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薛光林于2019年4月11日离任,理由是薛光林个人担保公司无法偿还逾3000万美元债务,被香港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裁定为破产程序HCB6051/2018。

据香港高院判决书,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曾向越南国家石油公司购买了3025.36万美元的油品货物,约定在2018年4月23日支付,但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并未按期支付,此后又多次逾期。薛光林是光汇石油的实际控制人,他当时以个人名义为光汇石油作出担保,但债务逾期后,薛光林并没有提出延迟法定追债要求的申请。

香港高院认为,在目前状况下,无论是光汇石油全资子公司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还是薛光林本人,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逾期债务,上述债务不涉争议性,且光汇石油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光汇石油公告称,该公司细则第89(4)条规定,其中包括,倘董事破产或获颁布接管令,则董事职务将须予离任。薛光林作为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的职位已相应撤销。薛光林亦已不再担任公司行政总裁、公司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成员及集团附属公司的董事职位。

薛光林是光汇石油的创始人,现年52岁,生于安徽。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开始,他曾担任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两会期间,薛光林还呼吁尽快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薛光林指出,现阶段对民营企业的纾困帮扶政策,需要银行先解困局,突破现有银行信贷体系规定的约束,精准有效地解决困难民企的实际资金需求,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得以生存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称,薛光林打算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破产令提出上诉,并寻求重新委任为该公司董事。此外,光汇石油该董事会已安排董事会会议,将尽快推选适当人士接任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

光汇石油的债务危机早已爆发。自2017年10月以来公司股票停牌至今,陆续被债权人追讨,债权人甚至还采取扣船行动,光汇石油旗下的5条远洋油轮以及6条加油驳船被迫暂停业务。

最引人关注的是,由于涉及与平安银行间的借款纠纷,2018年11月,光汇石油持有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部分股权被强制拍卖。当时光汇石油方面对外回应称,已经和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方面达成共识,并且公司正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努力推进债务重组。

去年12月底,作为主要合作伙伴,中海油通过旗下国际融资租赁和中海石油两家公司,为光汇石油提供了7亿美元“驰援”。

今年1月,光汇石油公告称,集团正致力制定一揽子融资及债务优化调整计划,以优化集团的债务架构及提升集团资金的流动性。根据管理层作出的初步评估,相关债权总额最高约为2.5亿美元。但管理层认为集团有足够现金流量维持其正常营运,同时需要从潜在债务重组方案收取新资金或以其他方式满足所有债权人索偿。

截至目前,光汇石油的债务重组仍在进行中。光汇石油董事会认为,薛光林免任公司执行董事后,公司正在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将会继续进行。


公告原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其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RIGHTOIL PETROLEUM (HOLDINGS) LIMITED
光滙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3)

董事離任

本公告乃光滙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的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董事會主席兼本公司執行董事薛光林博士(「薛博士」)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離任,因彼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就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Brightoil Singapore Pte. Ltd. 由於薛博士擔保公司債務逾美金3仟萬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為
破產程序HCB6051 / 2018 。

本公司細則第89(4)條規定,其中包括,倘董事破產或獲頒佈接管令,則董事職務將須
予離任。薛博士作為董事會主席兼本公司執行董事的職位已相應撤銷。薛博士亦已不再
擔任本公司行政總裁(「行政總裁」)、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成員及本集團附屬公司的董事職位。

董事會獲悉,薛博士打算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破產令
提出上訴,並尋求重新委任為本公司董事。

董事會認為薛博士免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後,本公司正在進行的債務重組工作將會繼續進
行。

董事會已安排董事會會議,將儘快推選適當人仕接任董事會主席及行政總裁。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衷心感謝薛博士在任期內對本集團作出的寶貴貢獻。

繼續暫停證券買賣

本公司於聯交所買賣之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起暫停,以待公佈業績公告,並將
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作進一步公告。

承董事會命
光滙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唐波


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二名執行董事唐波先生及陳義仁先生;(ii)一名非執行董事
戴珠江先生;以及(iii)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鄺燦林先生、劉漢銓先生及張信剛教授。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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