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范 2019.8.7-9:09……“理财范”平台出借人权益保障方案 – (B类)方案摘要

理财范 2019.8.7-9:09……“理财范”平台出借人权益保障方案 – (B类)方案摘要


“理财范”平台出借人权益保障方案 – (B类)方案摘要

发布时间:2019-08-07 09:09:09

尊敬的各位“理财范”出借人:

应广大出借人要求,为了更好地践行平台服务出借人的初心宗旨,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利益,基于平台2018年12月3日的公告001号文件,现发布权益保障方案(B类)的方案摘要,内容如下:

1    方案细则

1.1    权益保障方案(B类)- 兑换要求

1)   适用于出借余额>=50万的出借人;

2)   参照截至2018年12月6日出借人的本息金额,等额兑换;

3)   可分期多次兑换,每次兑换债权额需不低于50万元,超出部分以1万元为整数单位递增;

4)   兑换后剩余债权额适用其它出借人权益保障方案。

1.2    权益保障方案(B类)- 兑换流程

1)   出借人填写兑换申请表,预约债转份额;

2)   平台发布债转操作流程,及相关协议条款;

3)   出借人签署兑换债权金额确认书、专项债转平台(具体以有限合伙形式存续)份额认购协议及其它必要的附属文件;

4)   债转工作将于2019年8月启动;

5)   为确保资产管理变现的稳定高效,合理考虑流动性与能效类资产的经营处置,相关资产端待还款资产将陆续逐期分类注入专项债转平台,每期对应的债转份额有限,先认购先得。

1.3    权益保障方案(B类)- 分红退出

1)   在资产端,附有清偿义务的、并符合定向清偿的资产方,可一次或持续多次将可变现资产或应还款项移交至专项债转平台,直至该资产方债务清偿完为止;

2)   资产方所提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珠宝玉石、房产、矿产、土地使用权、股票债券、公司股权、合伙份额、债权等,各资产方提供的资产由专项债转平台及其一致行动人统一管理和处置;

3)   专项债转平台可通过但不限于出售、置换、分拆、整合等方式管理资产方提供的资产,处置后所得现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给债转份额持有人;

4)   专项债转平台依据平台出借人签署的《债转份额认购书》,按所对应债权转化为相应的有限合伙份额,定期公布管理资产简报,所得收益拟定期支付/分配给相关份额持有人;

5)   专项债转平台管理的资产在管理期间可能发生增值或溢价,进而超出初始债转债权总额。因此,当全部债权被冲抵完成后,若专项债转平台的管理资产仍然结余,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按对应债转本息和清偿周期计算,以不高于年化10%的收益率计算各出借人应得的相关股息,再由专项债转平台以剩余资产向全体参与权益保障方案(B类)的出借人进行相应分配,具体细则详见份额认购协议;

6)   预计本专项债转计划清偿周期为3年。视具体管理期间资产损益变动情况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在以上方案推出和执行的过程中,平台将持续推进待收资产方的资金回款工作及资产补充优化、处置变现工作。根据资产处置情况优化权益保障方案,平台将尽职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位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2    方案相关问题解答(Q&A)

2.1    是否可以分期参加多个方案的混合兑付?

答:可以,出借人可选择全额或部分兑换,单次兑换债权额需不低于50万元,剩余债权额可参与其它方案混合兑付。

2.2    如何认定出借余额,是否涵盖利息?

答:出借余额参照2018年12月6日兑付截止日的本息金额,包含出借本金和利息。

2.3    家人分别用不同账号出借,但合计总金额超过50万元,是否可以参与债转兑换?

答:可以,需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时指定债权人代表。

(“理财范”会结合平台出借人的认购反馈,后续公告其它方案相关问题解答)

基于外部环境可能存在的经济变化和政策更替,为合理保护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专项债转平台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参与各方应遵循相互合作协同及保密义务。专项债转平台会勤勉尽责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合理合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引进AMC机构投资者和资产配置等方式,对该专项债转计划的资产进行审慎管理,力求价值最大化,收益最大化。

(本方案摘要由北京网融天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修订,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网融天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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