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投网 2019.11.1-18:28……犯罪嫌疑人汪瑶、段炼、王艳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汪瑶、段炼、王艳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汪瑶、段炼、王艳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从2014年6月份开始,深圳前海网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前提下,伙同湖南凤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方,通过互联网公开宣传方式,以融资借款并承诺定期还本付息的名义,借助网投网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资金募集。截至目前,涉及未返还投资金额六千多万元人民币。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详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方式:0755-862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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