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寿县分公司 2020.7.2……警方通告。公安机关提示银谷寿县分公司投资的出借人

寿县公安
今天 11:50 来自 微博 weibo.com

通 告

2020年5月8日,寿县公安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公安机关提示各投资人:
一、对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资人,请微信登陆北京“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注册报案,提交证据材料。
二、对在寿县门店银谷寿县分公司线下实体门店投资的出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居住地或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经侦大队咨询报案事宜。
三、请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款、返款银行卡复印件,交款收据或是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明细,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到户籍居住地派出所、经侦大队报案。
四、公安机关督促银谷寿县分公司工作人员(包括公司责任人、团队主管、业务员等)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在银谷公司工作期间收取的佣金、提成费等非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退回非法所得的人员,将依法处理。请广大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5542768144
特此通告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