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控股 2020.7.24……案情通报。南方警方于2020年6月24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于2020年7月7日对银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户某某、财务经理廖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关于“银都控股”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对银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如下:
一、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南方警方于2020年6月24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二、南山警方经全面收集证据,于2020年7月7日对银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户某某、财务经理廖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三、现南山警方郑重敦促各欠款企业及个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银都控股专案待收軟专户中(账户名:银都控股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2822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信息及资金用途”)。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依法追缴涉案款项,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再次告诫银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案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将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银都控股专案待收款专户中(注明“退款人信息及资金类型”),退缴后主动到案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査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7月24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