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方正出租汽车 2020.10.19……警方公告。山东省滨州市方正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滨城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依法逮捕。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滨城分局报案登记

警方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方正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依法逮捕,现案件正在侦查阶段。该案涉及投资人众多,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或报案后不做笔录、不提供自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权利,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经侦大队
(黄河五路523号319、333房间)
联系电话: 05432115492 18860595055
联系人员:王警官 孔警官
特此公告!

附:报案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张;
2、借款凭证、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3、投资资金及收取本金、利息的银行转账明细一份(原件带银行公章,现金投资除外)。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二0二O年十月十九日


评论

《“滨州市方正出租汽车 2020.10.19……警方公告。山东省滨州市方正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滨城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依法逮捕。请在该公司投资且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滨城分局报案登记”》 有 1 条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