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合联盟 2020.12.14……警方通告。2018年12月28日,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生效,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案件执行阶段,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未依法申报权利,部分审计数据有误。依据合肥市包河区政法委召开的联席会议精神,因本案涉及投资人众多、地域广泛,为依法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资产,请未申报投资人(不含已审计在册投资人)主动、如实、全面申报自身投资信息

关于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生效,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案件执行阶段,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未依法申报权利,部分审计数据有误。依据合肥市包河区政法委召开的联席会议精神,因本案涉及投资人众多、地域广泛,为依法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资产,请未申报投资人(不含已审计在册投资人)主动、如实、全面申报自身投资信息,详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
投资信息申报工作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核实登记对象
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在案有损集资参与人。
三、投资信息申报地点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侦大队,电话: 0551-63359816,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侦大队。
四、核实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3、集资信息:投资金额、实际损失金额;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全面申报核对登记,避免影响自己及其他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办案、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公安分局
2020年12月14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