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歌金瑞龙实业巴彦淖尔分公司 2021.2.20……警方通告。凡是参与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在临河地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临河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工作期间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全部上缴临河区公安局涉案财物专户

【临河公安局通告】临河区公安局关于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凡是参与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在临河地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临河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工作期间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全部上缴临河区公安局涉案财物专户(具体账户到临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

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
朱警官电话:13947389226
王警官电话:19104781158

临河区公安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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