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集团案 2021.2.24……快鹿案子自2020年1月判决以后。2020年12月28日快鹿案第一次退赃公告。退赃比例为8%,即凡是之前累计获得兑付比例低于8% (不含8%)的,均属本次退赃范围,关于第二次发还款暂无时间表,应快鹿广大债权人要求,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债权人代表与政府多部门举行了节后第一次沟通会

快鹿案子自2020年1月判决以后。2020年12月28日快鹿案第一次退赃公告。退赃比例为8%,即凡是之前累计获得兑付比例低于8% (不含8%)的,均属本次退赃范围,拖了四年多的快鹿案子第一次兑付实在差强人意。关于第二次发还款暂无时间表,要视财产执行情况再定。

应快鹿广大债权人要求,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债权人代表与政府多部门举行了节后第一次沟通会。政府方面有长宁区政法委办公室、一中院执行局经办法官、一中院信访办、区信访办、区打非办、区公安局。

会议由区政法委办公室主持,召集被害人听取意见,被害人希望成立一个相对集中,有代表性的代表进行沟通的平台。开展有效的对话机制,…………

但是这次没有敲定平台开放的周期次数,对话机制的有效性等实质性问题,待政府代表向上汇报后,在下次的平台沟通中,有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清晰明了的答复。

像这种情况各个平台都相同,出借人满怀希望,到头来大失所望。负责接待的都只是普通办事人员。要他们给出满意的回复,也是勉为其难。在追赃挽损方面,一定要有好的政策,有强有力的领导,有切切实实的措施,有考核指标,才能取得成效。


评论

《 “快鹿集团案 2021.2.24……快鹿案子自2020年1月判决以后。2020年12月28日快鹿案第一次退赃公告。退赃比例为8%,即凡是之前累计获得兑付比例低于8% (不含8%)的,均属本次退赃范围,关于第二次发还款暂无时间表,应快鹿广大债权人要求,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债权人代表与政府多部门举行了节后第一次沟通会” 》 有 6 条评论

  1. 快鹿登记工作从没有正始宣佈过,我们都不知道。我是从百度上偶尔看到,对广大集资者有谦公道,好象登记得越少对越好,而且現在也无法登记,那多出来的钱你们怎么处理,上交还是私分。。

    1. 还投资人本金都不够,哪还有多出来的钱?有的还已经不错了,别想太多。

  2. 快鹿一投资者

    为什么快鹿集团兑付了8%以后就没消息了呢,剩余的92%就不兑付了吗?政府管了一下就没声音啦?我们广发投资人还等着快鹿还钱呢?

  3. 2017年初快鹿集团下边的当天财富理财公司跟我签订的10万元并理财期限是三个月(当时和我签约的理财工作人员是金龙),之后只还我1万5千元,还有8万5千元本金未还我,请问,什么时候能兑付?

  4. 我也是一名受害者,快鹿债券负责人是谁呢?想有个联系方式。

  5. 又近四年过去了,怎么还没有兑付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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