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米钱包 2021.9.4……我回顾整个事件,觉得很有些意思。于是想写点东西,和贝米的债务及回款没有多大的关系,从18年贝米刚出事到现在已经过去3年了。我们的人生都发生了若干变化,有大有小。而贝米对我们的影响也从大到小,逐渐淡化。自从最后一次活动有投友被拘留后,大家逐渐偃旗息鼓,那时候我知道,事情基本就这样了。回顾整个事件发展的三年,我们的投友思想活跃,分为两个大的阵营以及若干意见分支。根据时间脉络,大致经历的有以下两个争议点:是否报案(分为7月13日当天的报案及个人报案);是否取保崔伟。以及若干小争议点:是否建设债委会;如何和经侦沟通;是否及如何举行活动等。三年来,我们用形形色色的思维路径,各执一词,矛盾对立,成功做到了一盘散沙

有趣的事实与思考
原创 x 2021-09-04

最近的法院公告说到9月1日起发放第一批资金,结果许多人都在等着当天收到,截至今天9月4日,似乎还没有人收到,所以一些群里陆续产生了呼声。透过这些现象,我回顾整个事件,觉得很有些意思。于是想写点东西,和贝米的债务及回款没有多大的关系,是一些有趣的思考。

从18年贝米刚出事到现在已经过去3年了。我们的人生都发生了若干变化,有大有小。而贝米对我们的影响也从大到小,逐渐淡化。我退出了很多群,保留了少量群。最初的第一年里,我是活跃的,自从最后一次活动有投友被拘留后,大家逐渐偃旗息鼓,那时候我知道,事情基本就这样了。

回顾整个事件发展的三年,我们的投友思想活跃,分为两个大的阵营以及若干意见分支。根据时间脉络,大致经历的有以下两个争议点:是否报案(分为7月13日当天的报案及个人报案);是否取保崔伟。以及若干小争议点:是否建设债委会;如何和经侦沟通;是否及如何举行活动等。

我们每个人其实都进入了一个人性和认知力学堂,我在每个节点上,自认为选择了相对最优的选项并呼吁,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个体是独特而不能被同化的,我们有着相同的天然人性结构,喜怒哀乐,善与恶,实际并无太大差异,但由于不同的文化程度,经历和阅历,在为了同一个目标:回款极大化而努力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思考。最后的事实是,我们无法形成统一及团结。

即便在今天的法院通告中,告知大家9月1日起发款,这样的信息也能引起许多争议和不同理解。法院通告的重点在于8月31日是延期1个月后截至的信息登记日,此后不再接受登记,这并不代表9月1日我们都能收到款。也许9月1日当天部分人就能收到款,也许是9月1日起之后的某一天部分人开始收到款。8月31日信息登记截至,之后势必需要人员整理信息,再由其他的人员进行打款,慢慢等着就是了。对这第一笔收款,没有什么可以多讨论的。过度解读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后面,我们没办法对接法院了解进度和现状,后面债务有多少,怎么处理,处理有什么困难和方法,我们想介入却力不能达等等。这是关键和似乎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不受法院待见。

时至今日,大家应该已经明白当时节点上的几个选项未必是错误的,也许恰恰是当时相对最正确的,然而当时至少有一半人在反对和辱骂:

报案:我没报案过,也没下载备份过任何资料,但我打印了银行记录备查。最后法院核对信息中的本金数据是对的,我提交了农行卡信息,一切正常,所以报案并无必要。当年,只要想想纸质的文件提交给派出所报案,谁会去帮你整理汇总,电子数据里都有。这点相信许迪是没有错的。

取保崔伟:部分人提议,我支持,因为当时的回款基本20%左右,如今也没增加多少。不取保的结果已经证明是如此。如果能取保崔伟,虽然未必必然有多大的回报,但和存在的风险相比,在当时,这是一个相对可取的选择。但我们始终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呼吁声音。

建设债委会:这和做任何事情需要开个公司起个公司名一样,是团体的一个代名词,一群行为人的缩影,一个发声窗口,一个观其名便知其行的代号。当年有些人反对这样做,其原因无外乎是:没有必要;债委会组织者别有用心,建设债委会只是为了自己能提前兑付。债委会其实是和团结统一的团体面貌遥相呼应的一个虚化的团体缩影,是力量和团结的象征,如果这个没有,始终是一盘散沙。三年来,我们用形形色色的思维路径,各执一词,矛盾对立,成功做到了一盘散沙。绝大多数人不会想到:任何一个节点上的选择,都是最优倾向而不是绝对完美解。ALPHAGO下围棋是如此,人生的各种选择也是如此。

活动的内容和程度:通过广大投友积极募资,我们组织了若干次活动,有人建议静坐,激烈施加压力,我认为这是断了活动的后路,坚决反对。最后的事实也是如此:当有人被拘留之后,再也不可能有新的活动,我们的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我们很难,但是再难,也应该要在每个机会窗口做出当前最佳选择,失败了也不会后悔,也许我们即便形成了团结,即便做了所有的选择,也不能有更好的结果,不过努力了也就不用再遗憾。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法院针对崔伟起诉债务人,大部分以刑事案件为由,驳回起诉推回经侦,而我们也很清楚,经侦曾把这些债务债权当做民事责任推向法院。所以我们的事情,究竟最后哪个机构,能对债务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来震慑其还款,是混沌的。接下来,如果我们有幸,能够得到法院积极的处理,我们还可能在若干年后,获得第二笔回款。如果更有幸,我们还能接触并了解到法院的进展,为知道可能得到多少钱而鼓舞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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