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荷包金融平台是利嘉集团的印钞机、提款机) 2022.8.2……【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单位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WANG TIANYU、陈隆基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深圳荷包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3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实际经营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7楼,2019年下半年搬迁至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10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梁健恒。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及12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公司没有取得任何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广且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平台运营,该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平台资金链断裂,导致平台大量投资人无法得到兑付。

犯罪嫌疑单位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WANG TIANYU、陈隆基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08-02 09:41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单位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WANG TIANYU、陈隆基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深圳荷包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3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实际经营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7楼,2019年下半年搬迁至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10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梁健恒。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及12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公司没有取得任何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广且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平台运营,该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平台资金链断裂,导致平台大量投资人无法得到兑付。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755-86212035​​​​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