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高书雅、袁新华涉嫌诈骗犯罪 2022.9.21……【警方通告】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近期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高书雅、袁新华以虚构事实为他人办理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武装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为理由进行诈骗,涉案数额巨大,现我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高书雅,袁新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书雅,袁新华违法犯罪线索。望本案被害人能尽快准备好相关凭证,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截止日期2022 年10月30日。

关于公开征集高书雅、袁新华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
平安集宁 2022-09-21 18:19 发表于内蒙古

通 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近期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高书雅、袁新华以虚构事实为他人办理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武装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为理由进行诈骗,涉案数额巨大,现我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高书雅,袁新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犯罪,查明犯罪事实,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书雅,袁新华违法犯罪线索。望本案被害人能尽快准备好相关凭证,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截止日期2022 年10月30日。

一、报案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案材料(报案人基本情况,被诈骗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金额及退款情况)。
2、提供涉及的银行转账交易流水,微信、支付宝支付凭证,退款凭证(如现金支付,提供现金来源相关凭证)。
3、提供与犯罪嫌疑人或中间介绍人的聊天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被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三、为犯罪嫌疑人隐瞒犯罪事实,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受理单位: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报案地址:集宁区城市交通指挥中心九楼刑事侦查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王警官、田警官
电话:13847408936、13704740392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
2022年9月21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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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这个案子怎么回事,石沉大海了吗?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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