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市孙某以北京爱上地“原始股”和煤改电“持标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6……【警方通告】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孙某以北京爱上地“原始股”和煤改电“持标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相关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分销商、推荐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参与集资提成等赃款全额退缴。凡在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调查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配合调查、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正反两面)、交易明细、股权证书、代持股协议及煤改电持标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赃挽损,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16日。

海阳市公安局通告
海阳公安 2022-11-16 16:52 发表于山东

海阳市公安局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孙某以北京爱上地“原始股”和煤改电“持标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相关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分销商、推荐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参与集资提成等赃款全额退缴。凡在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调查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配合调查、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正反两面)、交易明细、股权证书、代持股协议及煤改电持标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赃挽损,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35-3284487
联系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海阳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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